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26 23:43浏览量:1476
赋闲稳妥金申领发放方法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乡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员工, 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有合同制工人的国家机关及其合同制工人, 有乡镇员工的乡镇企业及其乡镇员工, 有雇工的乡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应当按规则参与赋闲稳妥, 交纳赋闲稳妥费。其员工 (雇工)赋闲后, 依照《申领方法》和本市的有关规则申领赋闲稳妥金和并享用其他赋闲稳妥待遇。
二、依据《申领方法》和《北京市赋闲稳妥规则》( 市政府1999 年第38号令, 以下简称《规则》)的有关规则, 用人单位应自与员工停止、免除劳作(聘任)合同或许工作联系之日起 ,7日内将赋闲人员名单报其户口地点地的区、县赋闲稳妥经办组织存案,20 日内搬运赋闲人员档案和社会稳妥联系。区、县赋闲稳妥经办组织接纳赋闲人员档案联系后,对赋闲人员是否具有享用赋闲稳妥待遇资历进行审阅确定,7日内将核定状况和赋闲人员档案移送到其户口地点大街、镇劳作保证部分。
三、大街、镇劳作保证部分接到区、县赋闲稳妥经办组织移送的赋闲人员档案后, 应在7日内奉告赋闲人员处理赋闲挂号和享用赋闲稳妥待遇的权力(《赋闲人员奉告书》附后), 并为赋闲人员指定职业指导训练组织, 免费对其进行职业指导训练。
四、契合收取赋闲稳妥金条件的本市乡镇赋闲人员, 应自与用人单位停止、免除劳作(聘任)合同或许工作联系之日起 ,60 日内持《职业指导训练卡》、《户口簿》、《身份证》、停止、免除劳作(聘任) 合同或许工作联系 的证明和3 张一寸免冠相片到户口地点大街、镇劳作保证部分进行赋闲挂号, 处理申领赋闲稳妥金手续。
用人单位在规则的时间内搬运赋闲人员档案联系后, 赋闲人员未按规则在 60 日内申领赋闲稳妥金的, 大街、镇劳作保证部分不再受理其收取赋闲稳妥金的请求, 其未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予以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