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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规模包含结报规模、转诊规则、结报份额、结报程序、补偿规模与规范、不属报销规模,有关新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规模具体的内容请阅览下文。。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自己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载、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自己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城镇合管所,经审阅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事务管理中心。
未记载的医药费用以及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则不予报销的治疗项目不归入报销规模。
一切医药费用报销时须供给发票原件,年度内住院1次以上的医药费用须分次按份额结报,不得累加核算。
一、结报规模
1、床位费:城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2、药品费:履行《江苏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根本药物目录》,凡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
3、查看费:最高限额600元。
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核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归入报销规模。
5、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规范核算。
6、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作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归入报销规模,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7、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则不予报销的项目不归入报销规模)
二、转诊规则
1、转本市市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90%归入可报医药费核算;
2、转市外医院住院治疗的,按80%归入可报医药费核算;
3、在部队医院及营利性医院住院治疗的,按60%归入可报医药费核算;
4、无转院证明的一概按60%归入可报医药费核算。
三、结报份额
核后可报医药费分段按份额(35%—70%)结算补偿金额,每人每年度补偿金额累计最高为2万元。
四、结报程序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自己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载、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自己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城镇合管所,经审阅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事务管理中心。
五、补偿规模与规范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师暂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查看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查看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查看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规模:
A、药费:辅佐查看: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查看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规范,超越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份额: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危险基金补偿:凡参与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
医疗费超越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六、不属报销规模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处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则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养分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在外,按有关规则报销)、冷暖气费、救助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事故、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
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规模内,限额以外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