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如何主张经济补偿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02 14:44浏览量:976
劳作合同到期怎么建议经济补偿
劳作合同到期。在一些情况下是能够建议经济补偿的:
1、关于2008年一月今后的合同期限,根据《劳作合同法》规则能够取得经济补偿。
《劳作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
除用人单位保持或许进步劳作合同约好条件续订劳作合同,劳作者不同意续订的景象外,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则停止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
该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为: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劳作合同停止:(一)劳作合同期满的; 
故,关于到期的劳作合同,除单位保持或许进步劳作合同约好条件续订劳作合同,劳作者不同意续订的景象外,都能够取得补偿。
2、关于2008年曾经的合同期限,是否能够给予补偿,要看是否有规则。如有规则,则能够补偿,反之则不可。例如,北京就没有相似的规则,而天津则有有关合同到期,2008年前的补偿规则。
所以对到期的劳作合同,要区别景象建议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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