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 穗房交合字(________ )号 bM2广州房产律师网
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bM2广州房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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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合同人: bM2广州房产律师网
卖方: bM2广州房产律师网
法定代表:
编号:[_______] 穗房交合字(________ )号
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立合同人:
卖方:
法定代表:
托付代理人:
买方:
法定代表:
托付代理人:
生意两边现就下列房地产生意,缔结本合同,一起恪守:
一、 房地产座落于广州市 区 路 街 巷 (里、坊) 号 房,《 证》 证号 号,丈量: 图 幅 地号。
二、 该房地产结构 层,运用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出售部位为该屋 楼(栋) 单元(详见房地产证确权面积),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连同室内附着设备。
三、 生意两边议定买卖价为人民币 元,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签定本合同时,买方已按
房地产买卖价20% 元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作为定金支交给卖方,余额 元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应在广州市房地产买卖所(简称:买卖所)处理房地产
过户之日支交给卖方。
四、 卖方或买方不按规则日期处理过户手续,视为违约。
五、 签定合同后,买方半途不买,合同即告免除,买方无权恳求交还定金;卖方半途不卖,合同即告免除,卖方须双倍交还定金。其间一方提出免除合同,由提出的一方按定金的20%交纳免除合同挂号费给买卖所;两边提出免除合同的,免除合同挂号费即定金中的20%由两边各担负一半。
六、 本合同签定后,凡违背《广州市房地产买卖管理办法》(简称:《买卖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买卖所将不予以处理,卖方应将定金退回买方。买卖所将依照《买卖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则处理。
七、 本合同自两边签字,经买卖所挂号后收效。
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平等法律效力,卖方、买方各执一份,买卖所存档一份。合同实行后,生意两边所执合同应交回买卖所存案。
立合同人:
买方或托付代理人(签名): 卖方或托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