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转化成债权债务的纠纷法律知识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5-16 06:28浏览量:2462
2008年至2013年2月,陈某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作业。作业职务为技术部司理。后因科技公司经营不善,远景不容乐观,陈某向科技公司提出,两边办理了相关手续,结算了薪酬,但由于科技公司经济严重,无力一次性付出,便于2013年2月4日出具了一张,欠条载明:“今欠技术部职工陈某2012年的年终提成算计70000元”。尔后,科技公司付出了陈某19700元,余款一向未付出。
办案思路及心得:
本案所涉及到的现实和依据比较简单,但由于涉及到胶葛转化成的问题,在立案时还遇到些曲折。单个立案庭法官的法令本质不是很高,在认识上存在必定的问题,导致立案时屡次与立案庭法官交流,才得以立案。因考虑到本案金额较小,为赶快地解决问题,赶快地让陈某拿到,防止进入二审程序,张律师主张法院调停结案。终究调停结案,尽管最终仍是经过强制执行来结案,但相对于依照一审、二审程序彻底经过所花费的时刻,仍是更快一些。律师能经过自己的作业,使当事人利益最大化,节省时刻,赶快地处理完胶葛,这也是律师的价值表现!
裁判成果:
2013年5月22日,陈某托付张礼美律师向科技公司所在地法院申述,要求科技公司付出欠款50300元。法院审理后以为,本案现实清楚,依据充沛,两边对根本现实无争议。因考虑到本案金额较小,为赶快地解决问题,赶快地让陈某拿到欠款,防止进入二审程序,耽搁更多的时刻,张律师主张法院调停结案。在承办法官和张律师的尽力下,陈某与科技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达成协议,并由法院出具《民事调停书》,由科技公司在2013年8月30日前付出陈某年终提成50300元。此案调停后,科技公司并未按约好时刻付出金钱。陈某托付张礼美律师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此案以强制执行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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