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停止意味着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力责任的革除,不同的原因导致合同停止其发作的法令结果也不同。因合同停止发作的问题也需求具体分析合同停止的原因来进行相应的处理。
一、合同停止的原因
合同的停止,是指因发作法令规则或当事人约好的状况,使当事人之间的权力责任联系消除,而使合同停止法令效能。
《合同法》规则的停止原因有:
(1)债款现已依照约好实行;
(2)合同革除;
(3)债款彼此抵销;
(4)债款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款人革除债款;
(6)债款债款同归于一人,即混淆;
(7)法令规则或许当事人约好停止的其他景象。
合同的权力责任停止后,有时当事人还负有后合同责任,应当遵从诚笃信用原则,依据买卖习气实行告诉、帮忙、保密等责任。
二、合同的革除
合同的革除,是指合同有用建立今后,没有实行或许没有彻底实行之前,两边当事人经过协议或许一方行使革除权的方法,使得合同联系停止的法令制度。合同的革除,分为合意革除与法定革除两种状况。
1、合意革除
合意革除,是指依据当事人事前约好的状况或经当事人洽谈一致而革除合同。其间洽谈革除是以一个新的合同革除旧的合同。而约好革除则是一种单独革除。即两边在缔结合一起,约好了合同当事人一方革除合同的条件。一旦该条件成果,革除权人就能够经过行使革除权而停止合同。法令规则或许当事人约好了革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力消除。法令没有规则或许当事人没有约好革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力消除。合同缔结后,经当事人洽谈一致,也能够革除合同。
2、法定革除
法定革除,是指依据法令规则而革除合同。《合同法》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当事人能够革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意图;
(2)在实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清晰标明或许以自己的行为标明不实行首要债款;
(3)当事人一方拖延实行首要债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实行;
(4)当事人一方拖延实行债款或许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意图;
(5)法令规则的其他景象。
当事人一方行使革除权,或依照《合同法》规则建议革除合同的,应当告诉对方。合同自告诉抵达对方时革除。对方有贰言的,能够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承认革除合同的效能。当事人革除合同,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处理同意、挂号等手续的,应依照其规则处理。
合同革除后,没有实行的、停止实行;现已实行的,依据实行状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能够要求恢复原状、采纳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的权力责任停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整理条款的效能。
三、抵销
抵销是两边当事人互负债款时,一方告诉对方以其债款充任债款的清偿或许两边洽谈以债款充任债款的清偿,使得两边的债款在对等额度内消除的行为。抵销分为法定抵销与约好抵销。抵销具有简化买卖程序,下降买卖成本,进步买卖安全性的效果。
1、法定抵销
《合同法》规则,当事人互负到期债款,该债款的标的物品种、质量相同的,任何一方能够将自己的债款与对方的债款抵销,但依照法令规则或许依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在外。法定抵销中的抵销权性质上归于构成权,因而当事人建议抵销的,应当告诉对方。告诉自抵达对方时收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许附期限。
2、约好抵销
《合同法》规则,当事人互负债款,标的物品种、质量不相同的,经两边洽谈一致,也能够抵销。
四、提存
1、提存的概念
提存是指非因可归责于债款人的原因,导致债款人无法实行债款或许难以实行债款的状况下,债款人将标的物交由提存机关保存,以停止合同权力责任联系的行为。《合同法》规则的提存是以清偿为意图,所以是债消除的原因。可是《担保法》规则的提存并非以清偿为意图,而是以担保为意图的提存。
2、提存的原因
《合同法》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难以实行债款的,债款人能够将标的物提存:
(1)债款人无正当理由回绝受领;
(2)债款人下落不明;
(3)债款人逝世未确定继承人或许损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令规则的其他景象。
3、提存的法令结果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危险由债款人承当。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孽息归债款人一切。提存费用由债款人担负。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许提存费用过高的,债款人依法能够拍卖或许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标的物提存后,合同尽管停止,但债款人还负有后合同责任。除债款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款人应当及时告诉债款人或许债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债款人能够随时收取提存物,但债款人对债款人负有到期债款的,在债款人未实行债款或许供给担保之前,提存部分依据债款人的要求应当回绝其收取提存物。债款人收取提存物的权力,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则消除,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一切。此处规则的"5年"时效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间断、中止或许延伸的规则。
五、革除与混淆
债款人革除债款人部分或许悉数债款的,合同的权力责任部分或许悉数停止。债款和债款同归于一人,即债款债款混淆时,合同的权力责任停止,但触及第三人利益的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