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的相关知识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02 16:37浏览量:292
缓刑      
缓刑是指对社会损害性较小的罪犯,有条件地暂缓履行所判处的惩罚、并在必定时限内予以检测,并保存履行的或许性,以到达惩罚意图的一种履行准则。缓刑不是刑种,而是惩罚详细运用的一种特别履行方法。  
缓刑的适用有严厉的条件,只针对罪过较轻不致损害社会的罪犯或因判刑而致家人抚育、照料发作严重困难,自己或许失学等的罪犯。绝大多数国家判处缓刑的方法有:判处必定年限的自在刑,一起宣告若干年的暂缓履行期(1至5年),在规则的时期内不犯新罪,则原判的自在刑不再履行。也有国家宣告的缓刑在自在刑履行结束后还必须再履行缓刑,或许将缓刑作为一种惩罚由法院直接判处。在我国,依据刑法第67条规则,人民法院关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依据其情节和悔罪体现,以为适用缓刑的确不致损害社会的,能够宣告缓刑。刑法第74条规则,关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缓刑的履行程序是: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履行。因为各国司法机关的体系和缓刑的内容不同,履行的机关也有差异。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原审法院或其托付的其他法院担任缓刑的履行。法院内设专门的履行法官或缓刑监督官,罪犯应定时与缓刑监督法官联络,陈述状况,这一类占绝大多数。另一类是由特设的维护调查机关履行,由原审法院辅导。美国、日本等少量国家设有这样的机关。此外,我国的缓刑由公安机关担任履行。宣告缓刑的判定发作法令效力之后,人民法院应将判定书、履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调查。  
关于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宣告缓刑时,应一起宣告缓刑的检测期。依据我国刑法第73条的规则,拘役的缓刑检测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检测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可是不能少于1年。缓刑的检测期限,从判定确认之日起核算。判定确认之日,是指判定发作法令效力之日,在判定发作法令效力之前,即便对犯罪人已先行拘押,拘押的期间也不核算在缓刑检测期限的时刻之内,更不能将先行拘押的期间折抵缓刑检测的时刻。  
罪犯在缓刑检测期内,应当恪守法令、行政法规、恪守监督;依照调查机关的规则陈述自己的活动状况;恪守调查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则;脱离所寓居的市、县或许迁居,应当经调查机关同意。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假如一起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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