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终局裁决适用范围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22 12:35浏览量:2372
许多时分假如和公司发作了劳作争议,就需求去劳作局投诉,那么发作什么胶葛的时分才能够进行裁定?相关法律规则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劳作争议裁定结局判决适用范围
一、结局判决适用范围
(一)劳作者追索劳作酬劳、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许赔偿金,不超越本市月最低薪酬规范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1、劳作酬劳首要包含以下分项:
(1)计时(件)薪酬(含病假薪酬、罢工留薪期薪酬、根本生活费等特别状况下付出的薪酬)以及与该分项相关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2)奖金以及与该分项相关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3)补助和补助以及与该分项相关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4)加班薪酬以及与该分项相关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2、工伤医疗费包含:
挂号费、检查费、医治费、化验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住院膳食补助费、跨统筹区域就医的食宿费、交通费或许与工伤职业病医治有关的费用等。
3、经济补偿金首要包含以下分项:
(1)免除/停止劳作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未提早三十日书面通知免除劳作合同的一个月薪酬;
(3)未休带薪年度假薪酬酬劳差额;
(4)竞业约束补偿金。
4、赔偿金首要包含以下分项:
(1)违法免除/停止劳作合同的赔偿金;
(2)未提早三十日书面通知停止劳作合同的赔偿金;
(3)未签定书面劳作合同的二倍薪酬差额;
(4)违法约好试用期的赔偿金。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第四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则,因履行国家的劳作规范在工作时间、歇息度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作的争议。
二、结局判决适用准则
(一)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所述类型的劳作争议案子,经裁定判决,每项判决成果所确认的数额均不超越判决做出时本市月最低薪酬规范十二个月金额的,应当依照结局判决处理。
(二)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所述类型的劳作争议案子,经裁定判决予以驳回的,应当依照结局判决处理。
(三)裁定判决用人单位付出劳作者劳作酬劳、经济补偿、赔偿金时,按对应的各分项(含相关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别离确认是否未超越本市月最低薪酬规范十二个月金额。
(四)裁定判决用人单位付出劳作者工伤医疗费时,按各项之和确认是否未超越本市月最低薪酬规范十二个月金额。
(五)结局判决仅限于请求人为劳作者的劳作争议案子。
(六)同一裁定判决中既含结局判决事项又含非结局判决事项的,不适用结局判决。
(七)按团体争议立案的劳作争议案子,单个劳作者的请求事项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第四十七条规则的结局判决景象的,适用结局判决。
(八)对劳作联系存疑的案子,不适用结局判决。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劳作者追索劳作酬劳、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许赔偿金,都是能够请求劳作裁定的,没有签定劳作合同的也是能够去请求劳作裁定,这样的状况需求付出劳作者双倍薪酬。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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