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转让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5-23 05:14浏览量:2242
 1、商标转让:有必要签定书面转让协议,两边一起签署书面请求书提交给商标局,详细由受让人处理。商标核准赞同的,予以布告,发放核准转让证明。
     举例说明:苹果IPAD商标因为没有签定书面转让协议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请求,导致唯冠反悔,苹果支付6000万美元的价值。
    2、相同和近似商标同时转让: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许相似产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许近似的商标,应当同时转让;未同时转让的,由商标局告诉其期限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抛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请求,商标局应当书面告诉请求人。一句话: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同时转让,不然商标局不予核准。
    举例说明:转让人具有中文和英文商标,那么中英文商标应当同时转让,不能独自转让,也不能分隔转让给不同的人。
   3、特殊情况禁绝转让:对或许发生误认、混杂或许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告诉请求人并说明理由。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