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年审期限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15 20:50浏览量:559

驾驭证年审新规则,其间最大的变化是:驾驭证无需年审,在有效期满后按新规则换证。
依据新规则,关于有效期为6年内的驾驭证,在换证和审验事务上,由市车管所下放到各县(区、市)级车管所。关于持超越审验有效期驾驭证而驾驭机动车辆的行为人,公安交警部门对其不处分,仅仅对超越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刊出其驾驭证。
关于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或驾驭大型客车、大型卡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驭人,每年应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在记分周期(初领证日期)完毕后向县级车管所供给身体检查成果。超越一年未供给的,将刊出机动车驾驭证。
据了解,交警支队将依法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管理工作。机动车驾驭人在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周期完毕时,要自动查询自己的记分状况。假如累积分到达12分,执勤民警抄获后应拘留机动车驾驭证,移送车管所。需机动车驾驭人参与相关项目的教育考试合格后,才干发还驾驭证。关于在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以上到达12分的,应在相关教育考试后,加考科目1、3的查核,合格后才干按规则清分。关于记分虽未到达12分,但尚有罚款未交纳的,记分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关于到达12分,拒不参与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机动车驾驭证将被交警部门刊出。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