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闻名商标确定和维护方法
《河南省闻名商标确定和维护方法》现已2009年12月11日省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经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2月1日起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闻名商标确定作业,维护闻名商标所有人、运用人和顾客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法令》等法令、法规,结合本省实践,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闻名商标的确定、维护和办理。
本方法所称闻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诺言度、被相关大众所知晓并按照本方法予以确定的注册商标。
第三条 闻名商标的确定恳求,实施自愿准则。
确定闻名商标应当遵从揭露、公平、公平准则。
第四条 工商行政办理部门担任闻名商标的安排确定、维护和办理作业。
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技能监督、科技、商务等有关部门应当合作做好相关作业。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舞商标所有人进步商标闻名度,创建闻名商标,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赞誉、奖赏。
第二章 闻名商标的确定
第六条 恳求确定闻名商标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一)恳求人为注册商标所有人,且其住所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
(二)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接连运用满3年,且无权属争议;
(三)运用该商标的产品在同类产品中质量优秀、长时间坚持稳定,并有杰出的售后服务,且该商标在相关大众中具有较高的闻名度和杰出的诺言;
(四)运用该商标的产品近3年的产值、出售额、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首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职业中位居前列,且具有较广泛的出售区域;
(五)恳求人近3年未发作侵略别人
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其他严峻违法运营行为;
(六)恳求人在出产、运营活动中有严厉的商标运用、办理、维护措施。
第七条 恳求确定闻名商标,恳求人应当将下列资料报送所在地省辖市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初审:
(一)闻名商标确定恳求;
(二)恳求人主体资历证明及其复印件;
(三)商标注册证以及改变、
续展、转让证明的复印件;
(四)商标运用办理和维护准则的书面资料;
(五)运用该商标产品的出售量及出售区域;
(六)运用该商标的产品近3年的出售额、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首要经济指标及其在本省同职业中的排序状况或许能够证明该商标闻名的其他资料;
(七)运用该商标的产品近3年的广告宣传资料。
第八条 省辖市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应当自受理恳求之日起30日内按照闻名商标的条件进行初审,并签署初审定见。对契合闻名商标确定条件的,连同恳求资料同时报送省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对不契合闻名商标确定条件的,应当退回恳求资料,并书面奉告恳求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九条 省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延聘经济、法令、科技或许相关职业的专家详细担任闻名商标的评定作业。有关专家应当根据闻名商标恳求资料,对照闻名商标确定条件的详细规范,对恳求人的注册商标是否具有闻名商标资历进行评定。
到会评定的专家人数应当不少于9人,取得2/3以上专家赞同的,为经过评定。
第十条 评定经过的闻名商标,由省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印发确定文件,予以布告,并向恳求人颁布《河南省闻名商标证书》;未取得评定经过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诉恳求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闻名商标有用期为3年,自布告之日起核算。闻名商标有用期满前3个月内,闻名商标所有人以为需求坚持其闻名商标资历的,能够按照恳求确定程序向省工商行政办理部门报送恳求资料恳求连续。对契合闻名商标条件的,省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应当准予连续并布告,每次连续的有用期为3年;对不契合闻名商标条件的,不予连续,应当书面告诉恳求人并说明理由。期满后未提出连续恳求的,视为主动抛弃闻名商标资历。
第十二条 检查和确定闻名商标,不得向恳求人收取费用。
第三章 闻名商标的维护和办理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鼓舞和支撑具有闻名商标的企业加大技能创新力度,在科研项目安排、技能改造上予以要点支撑。
第十四条 闻名商标所有人、运用人在闻名商标的有用期内,能够在其注册商标核定运用的产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运用“河南省闻名商标”字样。未经依法确定或许未经闻名商标所有人依法答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运用。
第十五条 闻名商标核定运用的产品为闻名产品。其他任何单位或许个人不得私行运用闻名产品特有的称号、包装、装潢,或许运用与闻名产品近似的称号、包装、装潢。
第十六条 闻名商标所有人能够向省工商行政办理部门恳求冠以“河南”字样的企业称号,也能够将闻名商标的文字作为企业字号。
第十七条 自闻名商标确定之日起,闻名商标所有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以与闻名商标相同或许近似的文字恳求企业称号挂号,属同职业的或许虽属不同职业、但足以引起大众误认、并可能对闻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形成损害的,工商行政办理部门不予核准。国家对企业称号挂号还有规则的在外。
第十八条 闻名商标所有人、运用人的合法权益在本省行政区域以外遭受损害,向本省工商行政办理部门恳求帮忙的,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应当帮忙其维护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闻名商标所有人、运用人应当保证其出产、出售的产品质量,不得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损害顾客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 闻名商标所有人改变称号、地址或许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在改变之日起30日内将改变事项报省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存案。
第二十一条 闻名商标所有人依法转让闻名商标的,受让人受让该商标后,该商标需求持续作为闻名商标运用的,应当按照本方法的规则从头恳求确定。
第四章 法令责任
第二十二条 闻名商标所有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省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吊销闻名商标资历,回收《河南省闻名商标证书》,并予以布告:
(一)提交虚伪资料,骗得闻名商标确定的;
(二)在闻名商标的有用期内,该闻名商标所指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差,或许其产值、出售额、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首要经济指标严峻下降的;
(三)闻名商标所有人依法转让其闻名商标,未按本方法规则从头确定的;
(四)闻名商标所有人逾越注册商标核定运用的产品规模运用“河南省闻名商标”字样,工商行政办理部门责令其期限改正而拒不改正的;
(五)闻名商标有用期满,逾期未恳求连续,或许恳求连续后经检查不契合本方法第六条规则条件的。
有本条第一款第(一)、(四)项行为之一的,工商行政办理部门能够视情节轻重,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违背本方法规则,未经依法确定或许未经闻名商标所有人依法答应,私行在产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运用“河南省闻名商标”字样的,由工商行政办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侵略别人闻名商标的
商标专用权或许违背本方法第十五条规则的,由工商行政办理部门或许其他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令、法规的规则予以处分。
第二十五条 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及其作业人员、闻名商标评定专家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背法定程序安排评定、确定闻名商标的;
(二)未依法实行维护闻名商标责任的;
(三)违法向恳求人收取费用的;
(四)有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并形成严峻后果的。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方法中有关产品商标的规则,适用于
服务商标。
第二十七条 本方法自2010年2月1日起实施。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