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处罚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11 21:47浏览量:2260

饮酒后驾驭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含〉以上80毫克/100毫升〈不含〉)以下处500元罚款,记6分,驾照暂扣1至3个月。
醉酒后驾驭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以上130毫克/100毫升<含>以下的)处以8至10日拘留,暂扣驾照5个月,并处1800元罚款。
醉酒后驾驭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13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处以13至15日拘留,暂扣驾照6个月,并处1800元罚款,记12分。
饮酒后驾驭营运机动车的暂扣驾照3个月,并处500元罚款,记6分。
醉酒后驾驭营运机动车的处13至15日拘留,暂扣驾照12个月,并处2000元罚款,记6分。
一年内因醉酒驾车被处分2次以上的撤消驾照。
《机动车驾驭证申领和运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则:撤消机动车驾驭证未满二年的,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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