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不孝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什么样的条件下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01 01:06浏览量:669

养子不孝可以免除收养联系吗?什么样的条件下可以免除收养联系?在我国依照《收养法》的规则,收养联系的免除详细分以下几种状况:
一、在被收养人成年前,收养人不得免除收养联系,但收养人、送养人两边达到协议的在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征得自己赞同。
二、收养人不实行抚育责任,有优待、遗弃等损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免除养爸爸妈妈与养子女间的收养联系。
三、养爸爸妈妈与成年养子女联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协议免除收养联系。
四、当事人协议免除收养联系的,应到民政部门处理挂号。不能达到免除收养联系协议的,可向法院申述。收养联系免除后,养子女与养爸爸妈妈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责任联系消除,与生爸爸妈妈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责任联系自行康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爸爸妈妈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责任联系是否康复,可洽谈确认。
收养联系免除后,经养爸爸妈妈抚育的成年养子女,对缺少劳动能力又缺少生活来源的养爸爸妈妈,应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优待、遗弃养爸爸妈妈而免除收养联系的,养爸爸妈妈可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开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爸爸妈妈要求免除收养联系的,养爸爸妈妈可要求生爸爸妈妈恰当补偿收养期间开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爸爸妈妈优待、遗弃养子女而免除收养联系的在外。
收养联系免除后,共同生活期间的产业、住宅应予以切割。收养联系存续期间的租借房子,应根据公房承租的有关规则处理,如原承租人逝世的,应依法改变承租人。
在养子不孝的状况下,假如被收养人早已成年,收养人要求免除收养联系的诉请,法院一般会支撑。如可以证明自己缺少劳动能力又缺少生活来源,则被收养人应向收养人给付生活费;假如能证明被收养人对收养人有优待、遗弃行为,也可要求被收养人补偿收养人收养期间开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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