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离婚,孩子可以送人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14 13:12浏览量:40
在怀孕期间发现老公越轨而想要离婚的女人不少,但其时怀孕的月龄比较大了,孩子无法打掉必需要生下来。因为孩子是越轨老公的骨肉,有些人看着难过,不想要将孩子养在身边想要送人,那么怀孕期间离婚,孩子能够送人吗?下面听讼小编就为您回答。
一、怀孕期间离婚,孩子能够送人吗?
不可,孩子和爸爸妈妈的监护权与被监护权是天然生成的,除非法院断定掠夺监护权。不然,自行送人那叫做贩卖!
二、相关法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临产后一年内或间断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以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恳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六条 爸爸妈妈与子女间的联系,不因爸爸妈妈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不管由父或母直接育婴,仍是爸爸妈妈两边的子女。离婚后,爸爸妈妈关于子女仍有育婴和教育的权力和责任。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育婴为准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两边因育婴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依据子女的权益和两边的具体情况判定。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育婴的子女,另一方应担负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悉数,担负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两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定,不阻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爸爸妈妈任何一方提出超越协议或判定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育婴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力,另一方有帮忙的责任。行使探望权力的方法、时刻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间断探望的权力;间断的事由消失后,应当康复探望的权力。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产业由两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据产业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准则判定。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好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归各自一切,一方因育婴子女、照顾白叟、帮忙另一方作业等支付较多责任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恳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关于怀孕期间离婚还存在疑问,能够找个专业的法律界知道来协助你处理,本网上面就有许多律师可协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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