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26 07:20浏览量:1800
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一起,因为买卖两边在专业知识上信息不对称,有时买方并非出于原意或许不知道怎么掌握合同,致使最终在合同实行中处于被迫位置。

购房者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细心阅读、了解,必要时可向房地产专业律师以及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就合同首要条款阐明如下:

(1)关于房子面积方面的条款。

商品房以建筑面积核算房款,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共有面积两部分红。应在合同中约好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面积多少,并约好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作差错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作差错的处理办法。

现在交给房子时,往往建筑面积增大,且不超越3%,但套内建筑面积削减,公摊面积增大。为避免此种对买房人晦气的状况呈现,合同中有必要约好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削减多少,公摊面积不得增大多少等等,比方:2%,并约好超出此规模怎么办,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含哪些费用,不退房怎么承当违约职责等。

另一种按套内建筑面积核算房款,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好不符时,一般依照最高院司法解说建立的一般准则即是否超越3%处理。

(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
价格条款应比较清晰,应有细项束缚开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该包含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办法条款中,应清晰、详细规则付款办法,如交纳定金的时刻、数额、分期付款的进程、时刻、数额等。

可注明买方在合同收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请求借款,假如不能通过的话,买方能够撤销合同,全数取回定金。主张买方不管有无借款的必要,最好争夺参加此条款,到达留给自己一个镇定期的效果。


购房者在签合一起必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饰规范、等级;建材装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晓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子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合同中还能够规则房子的保质期、隶属设备坚持期等。

两边合同中表述为“大理石地上、花岗石外墙与进口洁具、厨具”,而实践入住时业主发现,大理石地上材料实为人工大理石,而进口洁具、厨具实践上是国内产品,仅仅贴上外国商标。在案子审理时,开发商运用人工大理石没有违约,因为最初在签合一起并未批注必定要天然大理石。而进口洁具是合资厂出产,确是外国品牌,也契合约好。当然,运用这些产品使造价和装饰层次与业主所幻想的距离较大。对这种装饰条款约好不清晰,两边解说条款定见纷歧的景象,对格局条款按《合同法》有关规则以晦气于合同供给方即开发商的解说为准。

有些购房人以为,商品房竣工后已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安排的竣工检验,检验合格后才答应交给运用,因而商品房不该当呈现质量问题。而且还有《住所质量确保书》和《住所运用阐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则,因而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好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现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检验是以检查的办法进行检验,因而不能确保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检验的质量规范和购房人所期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距离。至于《住所质量确保书》和《住所运用阐明书》关于房子质量的规则,都是由开发商拟定,偏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而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好房子的质量问题。

墙体、地上、顶棚平直度,顶棚、厨房、卫生间防水状况,外表裂缝等进行必要约好。

(4)关于售后物业办理的条款。

这是购房人在签合一起简单疏忽的内容,要留意避免物业办理公司改变物业费。


可是,在实践签约时,许多房地产公司不赞同在缔结商品房买卖合一起与买受人签定有关物业办理协议。对此,买受人应该力排众议,避免交房时物业公司改变物业费。

(5)关于实行合同的期限和办法的条款。
应写明房子交给的日期,房子价金的交给日期、金额和办法。例如交给房价款,是一次付清,仍是分期付清。
(6)关于产权挂号的条款。

由两边依规则的日期会同处理,或托付代理人处理。在处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卖方应出具请求房子产权移转给买受人的书面报告,以及交纳的税单。

依照《商品房出售办理办法》的规则,约好处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可是,实践签约时,出卖人往往将此期限延伸,一般有90日、180日等等。买房人应力求在合同中,将出卖人为买受人处理产权证的期限约好为60日,不宜太长。假如此期限时刻过长,如:365天以上,标明此项意图土地或房子很可能被设定了典当担保,短期内不能革除典当,对买受人选用公积金借款和赶快获得房产证有很大影响。
(7)关于税费担负的条款。房子买卖中应交纳的悉数捐税、费用,应按法律规则,各自承当,并清晰载入合同。

(8)关于违约职责的条款。
包含出卖人逾期交给房子应负的职责,或不能或不实行交给房子应负的职责;买受人逾期付款应负的职责,以及毁约不买应负的职责等。房产出售合同有关违约职责的条款一般都有“出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至逾期交房,不承当职责”这样的表述。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则,“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状况,如地震、火灾、战役等。依照此规则,房产买卖合同中设定有关了延伸、扩张。但售房方不能把开展商自己的差错,如:对商场判别不精确出资失误、项目规划不缜密修正计划等要素归之为不可抗力,一起也不能把应该估计到而没有估计到的时节影响、上级行为、政府行为等要素归之为不可抗力,然后革除自己理应承当的违约职责。因而签定合一起,应特别留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怎么界定的。
现在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职责一般约好为每拖延一日承当悉数房款万分之二或三的违约金。这个违约金的份额偏低,与付出房款的银行借款利息适当,违约金的惩罚性表现不行,买房者应争夺进步该份额,能够考虑在千分之0.5至1之间。

签定合一起,留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怎么界定的。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状况(仅指自然灾害,不包含政府行为或社会反常事情)。任何一方不得就此做扩展解说,不然,该解说不具有束缚力。并应约好一个奉告期限。
出卖人有时提出以下免责条款,买受人最好不要赞同:非出卖人原因,有关部门推迟宣布有关同意文件的;施工中遇到反常恶劣气候、严重技术问题不能及时处理的。

7、弥补协议别嫌烦

《商品房买卖合同》弥补协议内容一般包含付款办法、房子平面图、公共面积与共用房子分摊面积阐明、装饰规范、拖延交房特别原因的阐明、公建配套设备以及花园绿洲的权属、物业办理等。主张购房者在签约时必定不要局限于格局条款的内容,对有损于自己利益的条款要与卖方洽谈从头拟定,对遗失的事项要加以弥补。

买受人在签定合一起必定要将自己与开发商所约好的事项在合同中加以表现,只要这样才干在日后发作争议的状况下,有据可寻,最大极限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买受人尽可能要求开发商供给电气、供水、供暖以及其他线路和装饰的平面图。这既是购房人的一个根本知情权,也是往后处理争议的首要根据。

房子平面图作为合同的附件一,是当事人意思共同的表明,也是日后发作争议的处理根据。因为刘先生在签定合一起并没有细心检查自己合同的附件,所以并没有意识到开发商所供给的房子平面图与两边实践约好的并纷歧致,而且存在许多缺点,而当两边发作争议时,起到依据效果的却只能是合同附件中的平面图,所以,期望广阔顾客在与开发商签定商品房买卖合一起,必定要细心检查房子平面图的方向、尺度、份额等详细细节是否在图中标明。
避免商住混用引发胶葛。跟着商品房的交给运用,因商住混用产生胶葛的现象时有发作,可在合同中约好出卖人确保本幢商品房只作为住所出卖,不得作为商业用房出卖,不然承当违约职责。

约好“五证”复印件的实在性,不然开发商应承当相应的职责挑选卖方出示《建造工程竣工检验存案表》作为房子交给的条件。交房时出示实测面积。
从商场的视点来说,适销对路的产品供不该求,仍处于卖方商场,卖方就会使用商场的优势,在实行合同的进程中不做出太多退让。至于商场需求少或积压商品房,因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卖方宁死也不愿退让。从司法的视点看,房地产商场刚刚构成并高速开展,立法者、办理者从观念上和实践操作上都不能习惯房地产商场快速开展的需求,且又无经历及先例可循,导致立法和办理相关于房地产业的快速开展来说比较滞后;在几种要素的归纳效果下,短期内买方与卖方是无法抗衡的,无法到达权力责任趋向于实在共同。那么在这种买方显着处于弱势及晦气的状况下,怎么能尽最大可能为自己争得一些应归于自己的但实践上却被侵略或被忽视的权力呢?
买方延聘律师协助签定购房合同的,在就合同条款进行洽谈、商洽的时分,买方要与自己的律师站在一个态度,要表明出对律师的高度信赖,这样才有利于争夺到最大的合同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削减合同内容晦气于买方乃至对买方不公的成果。在开发商表明不签就算了的状况下,即便你很想买这个房子,你也要冷静,不要容易抛弃律师为你提出的商洽条件,要知道许多商洽不是一蹴即至的,要有各自争夺的进程。

总归,购房人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一起,不要着急,尽可能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这样才干签定一份权力、责任对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8、签字盖章祝满意

北京已呈现了同一房子买卖合同竟有三个版别的案子胶葛,开发商擅改合同是呈现三个版别的合同原因。

坚持卖方先盖章,买方后签字,不在合同上留空白。主张在合同上由加盖骑缝章、过页章,个人买主过页签字。

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是两边对合同的条款达到共同定见并以书面形式表达后一起签字盖章,然后合同才干收效。但实践上一些开发商要求买方先签字,然后才去盖章。开发商这样做有许多理由,比方开发商托付中介机构售楼时,中介机构并无权在合同上盖章,所以必须将谈好的合同送到开发商那里去盖章;还有的是开发商的公章归某个人掌管,为了进步开发商自己的功率或自己方便或许其它的原因,开发商一般在凑足了几份买方已事前签字的合同后,才会集起往来不断盖章。

卖方盖章和买方签字的时刻差,关于诚信的开发商来说无需多虑,但关于单个存在有意诈骗的开发商,买方就不得不防了,比方开发商使用这个时刻差,将一式四份的合同修正,在空白处增加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对事前谈好的弥补协议不认可,可这时买方已签字了,首付款大都交了,这会使买方处于一个晦气的位置。

为了避免这种概率虽小但对买方杀伤力却极强的细节,主张买方事前将合同的空白处划掉,并将已挑选的条款用汉字在合同的空白处表述出来,以防被改动。

最好坚持两边一起盖章签字,这开发商不是不能做到,一起也是对买方的一种尊重,对合同严肃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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