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仲裁庭开庭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12 15:09浏览量:1019
议裁定庭开庭程序
依据《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办案规矩》裁定庭开庭判决,能够依据案情挑选以下程序:(一)由书记员查明两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告裁定庭纪律;(二)首席裁定员宣告开庭,宣告裁定员、书记员名单,奉告当事人的申述、申辩权力和责任,问询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告案由;(三)听取申述人的申述和被诉人的辩论;(四)裁定员以问询方法,对需求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查询,并咨询两边当事人的最终定见;(五)依据当事人的定见,当庭再行调停;(六)不宜进行调停或调停达不成协议时,应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判决;(七)裁定庭复庭,宣告裁定判决。(八)对裁定庭难作定论或需提交裁定委员会决议的疑难案件,裁定庭应当宣告延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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