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限变了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04 06:35浏览量:2738
在去作业的时分单位跟新劳作者签定了劳作合同,两边约好好了规则时长的试用期。可是后来单位的劳作合同内容发生了改动,特别是期限上面发生变化了,那么,劳作合同期限变了能够从头约好试用期吗?听讼网小编告诉咱们要看实际情况。
劳作合同期限变了可不能够从头约好试用期
不能。试用期最初说好是多久,就应该是多久,除非职工作业能力不行能够恰当延伸试用期。
职工离职后从头入职,可否再次约好试用期
劳作者离职后从头入职给公司的,假如用人单位曾经与劳作者签定的合同约好过试用期的,用人单位是不能再次与劳作者约好试用期的,同一用人单位只能与劳作者约好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的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作者两边签定的劳作合同中确认。
法律规则劳作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好试用期;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越1个月;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越2个月;三年以上的,不得超越6个月。两边约好的试用期期限只需不违背法律规则即可。
劳作者试用期需免除劳作合同的,可提早3日书面奉告用人单位,留意保存已递送的依据(邮递、录音录像等),到期后即可免除劳作合同。
法律依据:
《劳作法》第二十一条 劳作合同能够约好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越六个月。
《劳作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作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越一个月;劳作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越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越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作者只能约好一次试用期。
以完结必定作业任务为期限的劳作合同或许劳作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好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作合同期限内。劳作合同仅约好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作合同期限。
《劳作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作者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诉用人单位,能够免除劳作合同。劳作者在试用期内提早三日告诉用人单位,能够免除劳作合同。
劳作合同期限改变了,是否算续签合同吗
依照《劳作合同法》的规则,劳作合同改变的目标,只限于劳作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即依法能够改变的条款,但合同当事人条款及合同期限条款等是不能进行改变的。而劳作合同续签是指原订的劳作合同停止履行后,因为作业需要,当事人两边经过洽谈一致,持续签定的劳作合同。依据劳作合同续签的界说和特征,延伸劳作合同到期时刻契合劳作合同续签的相关特征,因而改变劳作合同期限应该算是续签了劳作合同。
劳作合同期限变了可不能够从头约好试用期?劳作合同一旦签定了是不能够改变试用期了,除非还没有签定劳作合同的情况下,两边能够洽谈试用期长短。劳作合同期限变了会给劳作者带来什么影响,能够找听讼网律师来为你具体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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