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和竞业限制的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26 05:59浏览量:2245

公司董事、司理竞业禁止准则和竞业约束虽有着密切联系,但二者在实质上仍是有较大差异。
1、职责的性质不同:前者是法定职责,已有法令明文规则在先,只要是董事、司理,就必须实行竞业禁止的职责;后者是约好职责,只以约好为条件,如事前无约好,择业就不受约束。
2、承当职责的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法中规则的董事、司理,部门司理而普通职工无需承当职责;后者是公司的职工都可以成为竞业约束的目标,其间是包含董事、司理,部门司理的。
3、承当职责的时刻不同:前者是董事司理任职期间,后者是与原单位免除劳作联系今后的若干时刻。
4、承当职责的方式不同:前者是侵权职责,后者可能是违约职责,也可能是违约职责与侵权职责的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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