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清算组?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18 08:31浏览量:869

   清算组是指依法对公司的财物、债款、债款等履行清算使命的临时性安排。在清算期间,原公司的法人机关董事会中止行使职权,公司的产业管理权、必要的事务经营权由清算组行使,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力也由清算组行使。进行自愿清算时,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当公司被依法进行强制清算时,清算组由有关主管机关安排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主管机关是指依法责令公司封闭的机关;有关机关主要是指履行处分的机关、公司的主管机关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有关专业人员主要是指注册会计师、律师等。
   清算组的作用是在企业宣告破产后,接收破产企业并对破产产业进行保管、整理、分配、评价、变卖和分配以及施行其他有关的行为。清算组责任重大,其组成方法直接关系到能否公平、有效地履行职责。我国破产法未对清算组的组成成分作明确规定,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破产清算组的成员,由人民法院商同同级人民政府从企业上级主管部分、政府财务、工商行政管理、计委、审计、税务、物价、劳作、人事等部分和专业人员顶用公函指定。清算组能够依据工作需要聘任会计师及其他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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