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约束之网络侵权】侵略著作权的行为在什么情况下构成违法?
根据刑法的规则,构成侵略别人著作权的违法须一起具有以下三个条件:
1.侵略别人著作权的行为是成心行为,而且是以盈利为意图。
这是罪与非罪的边界。“以盈利为意图”是指行为人侵略别人著作权的行为是为了获取不合法利益。这儿规则以盈利为意图,主要是要差异于其他意图,如有些教育科研单位仿制别人著作供教育、科研之用;有些个人仿制了录像制品是供个人欣赏、学习、运用,没有将其作为产品进入流通领域。这些行为不是以盈利为意图,不构成违法。
2.行为人施行了侵略别人著作权的行为。法令对侵略别人著作权的行为具体规则了四种景象:
(1)未经
著作权人答应,仿制发行其文字著作、音乐、电影、电视、录像著作、计算机软件及其他著作。“著作权人”是指著作权的主体,即著作权权利义务的接受者。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则,著作权人可所以作者自己,也可所以其他按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许不合法人单位。“仿制”是指以印刷、复印、描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法将著作制造一份或多份的行为。仿制行为未得到著作权人的答应是构成违法的必备条件。“著作”是指文字著作,口述著作,音乐、戏曲、曲艺、舞蹈著作,美术、拍摄著作,电影、电视、录像著作,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阐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著作,计算机软件和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著作。
(2)出书别人享有专有出书权的图书的。“出书”是指将著作修改加工后,经过仿制向大众发行。“专有出书权”是指图书出书者根据其与著作权人之间缔结的出书合同而享有独家出书权。著作权法规则,图书出书者在合同约好期间享有的专有出书权受法令保护,别人不得出书该著作。未得到专有出书权人赞同,出书别人享有专有出书权的图书,是一种侵略著作权的行为。
(3)未经录音录像制造者答应,仿制发行其制造的录音录像的。录音录像制造者,经过对原著著作修改加工,以声响图画直观理性的方法把笼统的原著著作再现出来,对再现出来的著作方法享有专有出书权。未经录音录像制造者答应,仿制发行其制造的录音录像的,是一种侵略别人著作权的行为。“发行”是指经过批发、出售、租借等方法,向大众供给著作的仿制品。
(4)制造、出售冒充别人署名的美术著作。“美术著作”是指以线条、颜色或其他方法构成的有审美含义的平面或立体的图形造型艺术著作,包含绘画、书法、雕塑、修建、工艺美术等。制造出售冒充别人署名的美术著作,包含以下三种方法:一是描摹别人的画,署上别人的名,冒充别人的画出售;二是以自己的画,署上名画家的名,冒充别人的画出售;三是把别人的画,署上名画家的名,冒充名画家的画出售,从中牟利。
3.行为人施行的侵略别人著作权的行为,有必要是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才构成违法。
对侵略别人著作权的违法,刑法规则了两个处分层次:即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