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纠纷鉴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05 04:00浏览量:2280
医疗事故胶葛判定是经过科学知识和技能,对医疗事故的职责进行确定。我们知道医疗事故胶葛判定的受理条件是什么吗?是不是一切的医疗事故胶葛都能够请求判定呢?请我们阅览下面的文章了解!
受理条件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阐明理由。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能判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判定请求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触及多个医疗组织,其间一所医疗组织所在地的医学会现已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现已人民法院调停达成协议或判定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托付的在外);
(五)不合法行医构成患者身体健康危害的;
(六)卫生部规则的其他景象。
所需资料
担任安排医疗事故技能判定作业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能判定之日起5日内告诉医疗事故争议两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能判定所需的资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告诉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能判定的资料、书面陈说及辩论。医疗组织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能判定的资料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载、逝世病例评论记载、疑问病例评论记载、会诊定见、上级医生查房记载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查验陈说)、医学影像查看资料、特别查看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载单、病理资料、护理记载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必定要在规则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存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什物,或许依法具有查验资历的查验组织对这些物品、什物作出的查验陈说;
(五)与医疗事故技能判定有关的其他资料。
在医疗组织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组织供给;没有在医疗组织树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供给。医疗组织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令的规则照实供给相关资料,导致医疗事故技能判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当职责。
判定进程
判定由专家判定组组长掌管,并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两边当事人在规则的时间内别离陈说定见和理由。陈说次序先患方,后医疗组织;
(二)专家判定组成员依据需要能够发问,当事人应当照实答复。必要时,能够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查看;
(三)两边当事人离场;
(四)专家判定组对两边当事人供给的书面资料、陈说及辩论等进行评论;
(五)经合议,依据半数以上专家判定组成员的一致定见构成判定结论。专家判定组成员在判定结论上签名。专家判定组成员对判定结论的不同定见,应当予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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