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继承中国境内遗产方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03 20:59浏览量:335
1、华裔和外国人请求承继我国境内的遗产,应首先向其寓居国公证机关处理公证书,证明请求人的工作、住址以及与被承继人的亲属关系等。该公证书还须经寓居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指定的处理认证的其他官方组织和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如需求公证的首要现实发生在我国境内,请求人能够直接向我国有关当地公证机关请求公证,由公证机关核发承继权证明书。)
2、上述公证书通过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后,请求人应一起带着被承继人的《逝世证明书》等证明资料,向遗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请求处理承继手续。公证部门对有关证件审阅后,对契合我国遗产承继相关法律规定的,发给《承继权证明书》。请求人可凭此到遗产管理部门(如房管局、银行等)处理详细承继事项。
3、请求人如因故不能或不方便亲身来华处理承继事宜,可托付其在华境内的亲朋代为处理,也能够托付产业所在地的律师代为处理。托付律师处理的,需求出具托付书。托付书应包含受托人的名字、住址以及署理权限。托付书亦须要在请求人寓居国处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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