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再婚夫妻生育最新政策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25 00:24浏览量:1445

元旦起,我国正式实施全面二胎方针,可是因为咱们国情杂乱,方针的细化规则各省有所不同。那么广西省再婚夫妻的生育方针是怎么样的?下文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相关常识,欢迎阅览。
广西再婚夫妻生育最新方针
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正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令的决议,新的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令于1月15日起实施。该法令也对再婚夫妻的生育方针作如下的调整:
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过的,这三类景象经同意均能够再生育一胎子女。
此外,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间一个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安排医学专家进行医学判定确诊为病残儿,不能生长为正常劳动力,且这对夫妻医学上以为能够再生育的;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间一个因伤致残,经依法判定,不能生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许损失劳动能力的,经同意能够再生育一胎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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