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证本市路途交通有序、疏通,进步交通事端处理功率,合作厦门市路途交通事端简易程序快速处理方法的施行,做好理赔服务,加速理赔速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在本市路途上(除
高速公路外)发作的,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方法由当事人自行洽谈或由执勤民警当场确定的交通事端,依照本规则实施快速理赔。
第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的交通事端,依照“含糊职责”概念确定职责和理赔:
1.一方当事人负事端悉数职责的由职责方承当悉数丢失,一切受损车辆一致由职责方稳妥公司担任查勘
定损理赔。
2.各方当事人一同职责的,各方的丢失由各自承当,受损车辆由各自承保的稳妥公司担任查勘定损理赔。
第四条 建立一致的交通事端自行洽谈处理案子报案专用电话。电话号码:5650110
第五条 当事人自行洽谈处理的案子,按下列方法处理理赔:
1.各自向交通事端自行洽谈处理专用电话报案。
2.各方当事人一同驾车到稳妥事端车辆拆检定损中心进行事端承认。
3.填写稳妥索赔申请书。
4.持《交通事端自行洽谈处理记载单》到稳妥事端车辆拆检定损中心进行定损。
5.定损结束,定损人员应当场出具定损单和供给有关的索赔单证并说明理赔流程。
6.职责方当事人持《交通事端自行洽谈记载单》处理索赔,稳妥公司应在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赔付。
第六条 执勤民警当场确定的,按下列方法处理理赔:
1.当事人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编有报案序号的《事端确定书》到稳妥事端车辆拆检定损中心定损。
2.定损结束,定损人员应当场出具定损单和供给有关的索赔单证并说明理赔流程。
3.职责方当事人持《事端确定书》处理索赔,稳妥公司应在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赔付。
第七条 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的交通事端,各方当事人应在事端发作后2个小时内到稳妥事端车辆拆检定损中心定损。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则时刻内到指定地址进行处理的,应征得承保稳妥公司赞同,并按约好的时刻进行处理。
第八条 各稳妥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当事人以及其他人员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的交通事端中,如发现有稳妥诈骗行为,骗得稳妥金的,应及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