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设立控股公司的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5-21 20:05浏览量:631
我国公司法关于公司的设置有具体的规则,建立控股公司有相应的程序,那么在我国建立控股公司的程序是什么,关于建立控股公司的程序的法律规则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湖南律师整理了关于建立控股公司的程序的法律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建立控股公司的程序
1、首先由律师检查外国出资者是否具有在我国建立控股公司的条件。假如控股公司是以中外合资的方法建立的,还要检查我国出资者是否也具有条件。因为我国各地的税收不同,所以还必须先确定在何处建立控股公司。
2、把外国出资者(母公司)的状况和该外国出资者在我国境内已建立的外商出资企业的状况制成资料,由律师检查后,报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承认。
3、外国出资者契合建立控股公司条件的,由律师担任为外国出资者预备以下文件:
建立合资的控股公司的项目建议书、出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陈述、合同、规章;
建立独资的控股公司的外国出资者签署的项目建议书、外资企业申请表、可行性研究陈述、规章;
出资各方的资信证明文件、注册挂号证明文件(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复印件);
外国出资者已出资企业的赞同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我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陈述(复印件);出资各方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商务部要求的其他文件。
4、上述文件预备结束后,外国出资者应将一切文件呈报拟建立控股公司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外经贸部分审阅赞同,然后再报商务部检查赞同。在批阅期间,外国出资者应在律师的帮忙下不断与上述批阅部分进行会谈和商量,对文件进行修正,直至最终取得赞同。
5、拟建立控股公司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外经贸部分在收到外国出资者报送的悉数文件后一般15个工作日内审阅结束。经审阅赞同的,报送商务部检查。外经贸部以为需求修正的,应退回修正。商务部最迟应当在收到悉数上报文件后90天内作出赞同或不赞同的决议。
6、以中外合资方法建立控股公司的,应由我国出资者和外国出资者一起进行控股公司的建立程序。
归纳上面的介绍,在我国建立控股公司要遵从六个方面的程序。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建立控股公司的程序的法律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需求找律师咨询,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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