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效力比较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19 03:00浏览量:802
在社会中合同有很多种,对咱们来说常见的便是劳作合同,咱们对此还比较了解,可是还有一种叫做团体合同。团体合同和劳作合同有哪些差异呢?在法令上都具有哪些不同的效能。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什么是团体合同
团体合同是指企业员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作报酬、工作时间、歇息度假、劳作安全卫生、稳妥福利等事项,经过相等洽谈达到的书面协议。
什么是劳作合同
劳作合同是指劳作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树立劳作联系,清晰两边权力和责任的协议。缔结和改变劳作合同,应当遵从相等自愿、洽谈一致的准则,不得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劳作合同依法缔结即具有法令约束力,当事人有必要实施劳作合同规则的责任。
团体合同与劳作合同的首要差异
1、意图不同。实施团体合同的意图是为了维护劳作者整体的合法权益,调整和改进劳作联系,促进企业和劳作者的共同发展;劳作合同是劳作者个人与用人单位树立劳作联系,清晰两边权力责任的协议,缔结劳作合同的意图在于在两边当事人之间树立劳作联系,使用合同准则完成和维护当事人的权力和责任。
2、签约主体不同。团体合同的主体是员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劳作合同的主体是劳作者自己与用人单位。
3、签定程序不同。团体合同需由员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先行洽谈合同草案,经员工代表大会或许整体员工讨论经过;而劳作合同由员工自己与用人单位直接签定。
4、收效条件不同。团体合同签定后应当报送劳作行政部门,劳作行政部门自收到团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团体合同即行收效;而劳作合同依法缔结即具有法令约束力。
5、效能所调整的主体规模不同。团体合同收效后,对用人单位和单位整体员工具有约束力;而劳作合同收效后仅适用于员工自己和用人单位。
团体合同的法令效能高于劳作合同的法令效能,它是企业缔结劳作合同的重要依据,劳作者个人与企业缔结的劳作合同的条款规范不得低于团体合同的规则,两者呈现不一致时,应以团体合同规则的条款为准。假如劳作合同中没有规则,则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应当适用团体合同。
因而,咱们在签定合一起要分别出是团体合同仍是劳作合同,两者的不同很大,对劳作者的利益有着很重要的影响。尽管两者都是法令有规则的,一起都对利益有所维护,那么劳作者尽量签定对自己愈加有利的合同。假如您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