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24 15:39浏览量:2644
劳作争议是指劳作者和用人单位因为某方面不好而导致的两边之间发作的争议,我国关于劳作争议的处理有着清晰的程序,下面就让听讼网的小编为您回答一下它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吧。
一、劳作争议的处理方法
1、调停
劳作争议发作后,当事人能够向本单位委员会请求调停。在用人单位内,能够建立劳作争议调停委员会。劳作争议调停委员会由员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作争议调停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作争议经调停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实行。
2、裁定
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由劳作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主任由劳作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提出裁定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作争议发作之日起60日内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提出书面请求。裁定判决一般应在收到裁定请求的60日内作出。对裁定判决无异议的,当事人有必要实行。
3、诉讼
劳作争议当事人对裁定判决不服的,能够自收到裁定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述又不实行裁定判决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够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
二、劳作争议首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因企业开除、开除、解雇员工和员工、主动离任发作的争议;
2、因实行国家有关薪酬、稳妥、福利、训练、劳作保护的规则发作的争议;
3、因实行发作的争议;
4、法令、法规规则应当依照本法令处理的其他劳作争议事项。
三、劳作争议的规模
依照《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作争议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的规则,劳作争议的规模首要是:
(1)因承认劳作联系发作的争议;
(2)因缔结、实行、改变、免除和发作的争议;
(3)因开除、解雇员工和员工辞去职务、主动离任发作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歇息度假、薪酬、社会稳妥、福利、训练以及劳作保护发作的争议;
(5)因劳作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许赔偿金等发作的争议;
(6)劳作者退休后,与没有参与社会稳妥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稳妥待遇和其他社会稳妥而发作的争议;
(7)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劳作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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