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事案件律师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26 12:03浏览量:35
1、民事案子指发作在法令地位相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争议,当事人无法洽谈处理,而诉诸司法机关,恳求由司法机关受理并就有关民事权利和责任进行廓清和界定的案子。
2、主要指有关产业权益方面的案子如合同胶葛,物权胶葛等以及侵权行为而发作的胶葛,比方殴伤别人致细微损伤(假如损伤严峻,则变成刑事案子了),也包含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案子。
3、民事案子依法由各级人民法院(主要是底层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和经济庭受理,并按民事诉讼法规则的程序进行。
4、对民事案子,法院可根据需要和可能,派出法庭巡回就地审判。
5、对简略的(即事实清楚、情节简略、争议不大)民事案子,适用简易程序,原告能够口头申述,当事人两边能够一起到底层法院或其派出法庭恳求处理争议;能够用简洁的方法传唤当事人、证人;能够由一个审判员单独审判。
6、因为民事案子很多归于一般对立性质,审理中应遵循侧重调停的精力。
7、民事案子与刑事案子比较有实质的不同
性质不同
民事案子主要是关于民事权利、责任性质的胶葛,归于人民内部对立性质。而刑事案子则是损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当遭到惩罚处分的违法,适用刑事诉讼法程序。
适用的实体法不同
民事案子所适用的实体法是民法、婚姻法、经济法等。
而刑事案子所适用的法令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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