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不能分割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08 13:31浏览量:1921
在第一次离婚的时分,陈建把本应自己分得的3万元存款让给了刘惠,并且在法院的离婚判定书中清晰这笔存款悉数归刘惠一切。后来,尽管两人又复婚了,但从法律上看,这笔存款的一切权已发生变化,成为刘惠的婚前个人产业。复婚后再离婚,一般也无权切割。因为婚姻法规则,一方的婚前产业,包含复婚前的产业,婚后未作特别约好的,为夫妻一方产业,离婚下一任归一方一切。并且,最高人民法院规则:"夫妻一方一切的产业,不因婚姻关系的连续而转化为夫妻一起产业。但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因为陈建和刘惠在复婚今后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没有将这笔存款约好为夫妻一起的产业,所以陈建无权切割这笔存款。
别的,本案中,法院考虑到陈建现已下岗的实践经济状况,判定给陈建8000元作为对陈建的一次性经济协助,是从实践出发,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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