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28 09:23浏览量:73
单独申述离婚的程序:
单独申述离婚,直接向法院递送申述状,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告诉审理时刻。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通过司法调停,调停不长进判定。可是婚后假如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申述的。
在审理中,契合以下几个要件之一,法院是第一次就能够直接判离的:1、有充沛的依据证明夫妻爱情的确决裂并且分家在两年以上的;2、有第三者导致夫妻关系决裂,可是过错方要承当补偿职责;3、有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关系决裂,可是过错方要承当补偿职责,触及刑事的,受害人能够保存进一步申述的权力。
相关离婚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两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两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请求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两边的确是自愿并对子女和产业问题已有恰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停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应当进行调停;如爱情确已决裂,调停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景象之一,调停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二)施行家庭暴力或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爱情不好分家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爱情决裂的景象。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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