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人转让、分包中标项目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19 23:47浏览量:1681
中标人转让,分包中标项目应当留意下列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第五十八条“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别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别人的,违背本法规则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作业分包给别人的,或许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能够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消营业执照。”
2、《公路工程勘测规划招标招标管理办法》第五十条“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别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别人的,违背本办法规则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作业分包给别人的,或许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置。”
3、《公路建设商场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违背本办法规则,承揽单位将承揽的工程转包或许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测、规划单位处合同约好的勘测费、规划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5‰以上10‰以下的罚款;能够责令停业整顿,下降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撤消资质证书。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事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好的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能够责令停业整顿,下降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撤消资质证书。”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