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赔偿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02 05:13浏览量:1986

交强险补偿规模被稳妥机动车发作路途交通事故造本钱车人员、被稳妥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产业损失的,由稳妥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职责强制稳妥职责限额规模内予以补偿。
有职责的限额:(2008年2月1日曾经的规范)
(一)逝世伤残补偿限额为50000元;(二)医疗费用补偿限额为8000元;(三)产业损失补偿限额为2000元。(旧)补偿最高限额:6万
(一)逝世伤残补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补偿限额为10000元;(三)产业损失补偿限额为2000元(新)补偿最高限额:12.2万
无职责的限额:(2008年2月1日曾经的规范)
(一)逝世伤残补偿限额为10000元;(二)医疗费用补偿限额为1600元;(三)产业损失补偿限额为400元。(旧)补偿最高限额:1.2万
无职责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今后的规范)(一)逝世伤残补偿限额为11000元;(二)医疗费用补偿限额为1000元;(三)产业损失补偿限额为100元(新)补偿最高限额:1.2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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