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汽车质量维权纠纷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14 20:10浏览量:166
律师在参加轿车质量维权胶葛时,应当注重并构建的要害法令现实在于——怎么承认举证责任并证明胶葛的要害问题即轿车的质量和修补是否合格问题。关于这一问题,笔者将用一个笔者今年在丽江参加的实在事例,结合实践中轿车质量维权的难点,做一个较为全面的回答。
一、维权难点
发作维权胶葛的新车或许承受修补后的轿车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假如存在质量问题的话,是瑕疵仍是不具有运用功能的缺点?这两个问题是实践工作中律师辅导、参加依法处理轿车胶葛需求清晰的两个要害问题,而这两个问题恰恰也是处于信息、经济、技能弱势位置的顾客难以证明的要害问题,因为顾客既不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也难以承当昂扬的判定费用。(具体的维权本钱将在本文事例部分之后进行剖析)
尽管消保法从准则上规则了此类胶葛的举证责任倒置,可是并没有怎么履行这一准则的细节性办法。可是法令条款怎么从纸面履行到实践之中,更好的保护顾客的权益,则需求向顾客遍及书面修补记载的重要性,进步顾客的维权认识、依据认识。
二、法令检索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顾客权益保护法》(简称消保法)自2014年3月15日正式开端施行,其间第23条的修正增加了第3款,即“运营者供给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经用产品或许装饰装饰等服务,顾客自承受产品或许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作争议的,由运营者承当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怎么将这一规则履行到具体的胶葛处理之中,则需求依据不同的维权胶葛类型,结合不同的法令规则,将其落到实处。
在质量维权范畴,笔者通过法令检索发现首要是触及消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简称产品质量法)两部法令和《家用轿车产品修补、替换、退货责任规则》(简称规则)一部规则。从相关的法令规则来看,关于质量维权胶葛的法令成果、主管机关都有相应的规则,比方消保法和产品质量法都规则了工商管理部门作为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之一,而消保法24条和产品质量法40条都规则了运营者替换、退货的责任和责任。
那么,在消费胶葛中怎么承认法令现实,才是适用相关法令规则发作相应法令成果的条件和依据。通过向顾客遍及轿车质量维权胶葛中的要害法令现实,促进顾客依法维权、依据维权、理性维权,也是轿车年代商场监管部门的应尽责任。
三、事例
下面,笔者迁就2016年7月在丽江发作的一个新车修补退换维权事例,具体剖析上述条款在实践中履行的要害。
该事例的基本内容如下:2016年7月初,顾客媛xx在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某轿车4s店置办了一辆新车(简称A车),A车除了未上车牌外已办理好稳妥和其他手续。两天后,顾客媛xx在丽江市区内驾驭A车时,因为A车的档摘不下来,固定在三挡无法行进,所以打电话给某轿车4s店,并由其将A车拉回检修。某轿车4s店通过检修,将A车的变速器替换后交还给顾客媛xx。可是替换A车发动机的次日,顾客媛xx在丽江市市区驾车时再次呈现档摘不下来的问题并导致无法驾驭。所以顾客媛xx再次打电话告诉某轿车4s店,由其将车拖回修补。
通过顾客媛xx和某轿车4s店的洽谈后,某轿车4s店替换了一辆同款相同装备的新车(简称B车)给顾客媛xx,并上了车牌。可是这辆车在两三天后的驾驭中也呈现了档摘不下来无法行进的情况。某轿车4s店将B车拖回检修。顾客媛xx要求某轿车4s店退款,两边洽谈未果。后来,顾客媛xx将自家的车开到了某4s店门口要求给个说法,某4s店表明该行为打乱其运营次序要报警,而顾客媛xx表明要讨个公正便自动报警。差人出警后进行了调停,但两边洽谈依然没有发展。顾客媛xx随后向工商部门投诉,投诉的处理进程之中,尽管两边的情绪都很强硬。跟着调停的进行,一方面,尽管运营者自动换了B车,但运营者无法供给A车相应的书面修补记载证明供给了合格的修补服务;另一方面,顾客坚决要求退车,但顾客也难以承受昂扬的判定费用,终究促进两边达成了宽和协议。
四、事例剖析及维权要害问题回答
笔者以为,对轿车的修补维权问题,运营者应当供给书面修补记载是该类维权的核心问题,也是履行消法23条的举证责任倒置的要害!原因很简单,书面修补记载的首要内为:“送修时刻、行进路程、送修问题、查看成果、修补项目、替换的零部件称号和编号、材料费、工时和工时费、拖运费、供给备用车的信息或许交通费补偿金额、交车时刻、修补者和顾客签名或盖章等。”一方面,上述信息都是顾客依法保护本身权力的重要依据,这在下面将会讲到;另一方面,书面修补记载作为规则13条要求运营者应当供给的凭据,证明了轿车的质量和修补的具体细节,是轿车退赔的要害依据。
首要,轿车修补记载是顾客取得修补拖车服务、备用车服务或合理交通费用补偿等法定权益的重要依据和对运营者的束缚。
依照时刻次序来整理上述的顾客权益:首要是车辆毛病时顾客的修补拖车服务问题。在家用轿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用期内,按规则16条,家用轿车产品呈现产品质量问题或严峻安全功能毛病而不能安全行进或许无法行进的,运营者应当供给电话咨询修补服务;电话咨询服务无法处理的,应当展开现场修补服务,并承当合理的车辆拖运费。其次,在修补期间触及到了一个备用车或许合理交通费用补偿的问题。按规则第19条在家用轿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补时刻(包含等候修补备用件时刻)超越5日的,应当为顾客供给备用车,或许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以上的两项权力在实践傍边并非都能得到较好的履行,笔者以为,书面修补记载准则未能完全的履行从而限制运营者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其次,书面修补记载是顾客关于轿车承受修补服务之后退赔的要害依据。
从上述的事例动身,在无法供给A车不具有运用功能依据的条件下,顾客对A车提出退、换货的诉求是不具有法令请求权根底的,即于法无据。假如之前A车两次的替换和修补有书面修补记载,能够承认这两次修补是否契合规则20条替换、退货的规范,即——“发动机、变速器或许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首要零件累计替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运用的。家用轿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许行进路程3000公里之内,销售者应当担任免费替换或退货。”或许说假定顾客购买的车辆呈现修补问题并契合这一规范,是能够在替换和退货中挑选的。而顾客对究竟是退货仍是替换,要归纳自己的相关情况稳重决议。特别假如没有上车牌的话要稳重,因为假如挑选替换之后再次呈现问题的话,上车牌就进步了维权的本钱。以上仅仅是假定,因为究竟A车呈现了什么问题,在没有相关依据的情况下,只能用假定来进行一个回答。
因为现在运营者现已替换了B车给顾客,在B车现在的情况来看,顾客维权有以下两个途径:一者为,让运营者修补并依法依规索要书面修补记载,假如轿车经修补能正常运用则工作告一段落,假如轿车呈现问题构成失效或许毛病两次等规则20条所规则能够退换的景象,则可依据消保法24条、产品质量法40条、规则20条,要求运营者退车或许替换进行维权。二者,假如顾客以为轿车是有缺点、不具有运用性、或许不契合质量规范,则能够依据产品质量法47条向人民法院申述,并请求人民法院依据产品质量法48条托付产品质量查验组织对轿车的产品质量进行查验判定。可是,从诉讼费用、维权周期来看,这条维权途径本钱较高,而且质量查验判定的成果是影响诉讼成果的要害性依据。
综上所述,在轿车质量维权胶葛中,向顾客遍及书面修补记载准则,既是保护顾客权力、履行消法23条举证责任倒置的必定要求;也是顾客在运用轿车进程中束缚运营者的重要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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