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三)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04 09:36浏览量:2656
劳作争议案子是一种十分常见的案子类型,为正确审理劳作争议案子,最高人民法院对审理劳作争议案子中适用法令的若干问题做了司法解说,下面是听讼网收拾的相关的司法解说的具体内容,欢迎阅览。
审理劳作争议案子司法解说(三)
为正确审理劳作争议案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争议调停判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令规则,结合民事审判实践,特作如下解说。
第一条劳作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处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用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作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条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三条劳作者根据劳作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则,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要求用人单位付出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四条劳作者与未处理运营执照、运营执照被撤消或许运营期限届满仍持续运营的用人单位发作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许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第五条未处理运营执照、运营执照被撤消或许运营期限届满仍持续运营的用人单位,以挂靠等方法借用别人运营执照运营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运营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第六条当事人不服劳作人事争议判决委员会作出的判决判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人民法院检查以为判决判决遗失了有必要一起参与判决的当事人的,应当依法追加遗失的人为诉讼当事人。
被追加的当事人应当承当职责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处理。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现已依法享用养老保险待遇或收取退休金的人员发作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联系处理。
第八条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运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作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作联系处理。
第九条劳作者建议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现实的存在承当举证职责。但劳作者有根据证明用人单位把握加班现实存在的根据,用人单位不供给的,由用人单位承当晦气成果。
第十条劳作者与用人单位就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处理相关手续、付出薪酬酬劳、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许赔偿金等达到的协议,不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且不存在诈骗、钳制或许乘人之危景象的,应当确认有用。
前款协议存在严重误解或许显失公正景象,当事人恳求吊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第十一条劳作人事争议判决委员会作出的调停书现已发作法令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提申述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现已受理的,判决驳回申述。
第十二条劳作人事争议判决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议或判决判决,当事人直接提申述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请求判决的案子存在下列事由的在外:
(一)移交统辖的;
(二)正在送达或送达延误的;
(三)等候另案诉讼成果、评残定论的;
(四)正在等候劳作人事争议判决委员会开庭的;
(五)发动判定程序或许托付其他部分调查取证的;
(六)其他合理事由。
当事人以劳作人事争议判决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判决判决为由提申述讼的,应当提交劳作人事争议判决委员会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或许其他已承受判决请求的凭据或证明。
第十三条劳作者根据调停判决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则,追索劳作酬劳、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许赔偿金,假如判决判决触及数项,每项确认的数额均不超越当地月最低薪酬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应当按照结局判决处理。
第十四条劳作人事争议判决委员会作出的同一判决判决一起包括结局判决事项和非结局判决事项,当事人不服该判决判决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应当按照非结局判决处理。
第十五条劳作者根据调停判决法第四十八条规则向基层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用人单位根据调停判决法第四十九条规则向劳作人事争议判决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吊销判决判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现已受理的,应当判决驳回请求。
被人民法院驳回申述或许劳作者撤诉的,用人单位能够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作人事争议判决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吊销判决判决。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按照调停判决法第四十九条规则向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吊销判决判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请求或许吊销判决判决的判决为终审判决。
第十七条劳作者根据劳作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调停判决法第十六条规则向人民法院请求付出令,契合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催促程序规则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根据劳作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则请求付出令被人民法院判决完结催促程序后,劳作者就劳作争议事项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的,人民法院应当奉告其先向劳作人事争议判决委员会请求判决。
根据调停判决法第十六条规则请求付出令被人民法院判决完结催促程序后,劳作者根据调停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十八条劳作人事争议判决委员会作出结局判决,劳作者向人民法院请求履行,用人单位向劳作人事争议判决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吊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中止履行。
用人单位撤回吊销结局判决请求或许其请求被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康复履行。判决判决被吊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完结履行。
用人单位向人民法院请求吊销判决判决被驳回后,又在履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履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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