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12 08:09浏览量:1078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一般都会涉及到交警来处理的流程,那么关于交警部门来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刻是怎么进行规则的呢?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通过勘验、查看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造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求进行查验、判定的,应当在查验、判定成果确认之日起5日内制造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起恳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停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停恳求。
交通事故致死的,调停从处理丧葬事宜完毕之日起开端;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停从医治完结或许定残之日起开端;对交通事故形成财产丢失的,调停从确认丢失之日起开端。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停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停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造调停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停书经各方当事人一起签字后收效;调停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造调停完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依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答复能够得出,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起恳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停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停恳求,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造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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