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施行法令》第四十条规则:“企业发作的员工福利费开销,不超越薪酬薪水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企业薪酬薪水及员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9〕3号)规则:“依照其他规则发作的其他员工福利费,包含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笔者以为,把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列入员工福利费开支的规则不当。因为死人是凶事而不是福利,人人皆知。
什么是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劳作保险法令》规则,工人与员工因工逝世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其数额为该企业悉数工人与员工均匀3个月的薪酬;另在劳作保险基金项下,按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企业每月交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该条又规则,工人与员工因病或非因工挂彩逝世时,由劳作保险基金项下交给丧葬补助费。
这样看来,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向来都是在劳作保险基金项下付出的。在“文革”期间,把劳作保险开销作为社会性开销,在企业的经营外开销中列支。1993年企业财务、管帐制度改革时,将劳作保险开销作为企业的一项费用开支列支,1993年的《企业财务公例》第二十七条将“劳作保险费”列入管理费用。《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第五十二条规则了员工福利费的开支规模,“首要用于员工的医药费,医护人员的薪酬、医务经费,员工因工挂彩赴外地就医路费,员工日子困难补助,员工澡堂、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薪酬,以及依照国家规则开支的其他员工福利开销”,其他职业财务制度也作了相似规则。《企业管帐制度》、《小企业管帐制度》也是把劳作保险费列入管理费用项下核算。《企业财务公例》(财政部令第41号)关于劳作保险费采纳直接列支的方法。经过剖析方针的演化,能够看出,劳作保险费和员工福利费向来都是有差异的,是别离核算的。
已然国税函〔2009〕3号文件规则了丧葬补助费和抚恤费在员工福利费中开支,作为纳税人只能遵守。可是,咱们依然主张,在法规制度上应当区别员工福利费和劳作保险费,不要把二者相提并论,咱们主张把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在劳作保险项下列支。
此外,把员工的供暖费补助、员工防暑降温费、员工交通补助都在员工福利费开支,这样规则也是不恰当的。北方员工冬天供暖费补助是因冬天酷寒而付出的一项地区性补助,财政部早就有规则,在管理费用中核算。员工防暑降温费归于夏日为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而付出的一项劳作维护开销,应当在劳作维护费中列支。员工交通补助是城市员工因为家庭住址与所在单位间隔较远需求乘坐交通工具上下班而给予的补助,归于市内
交通费,应当在差旅费项下核算。这些费用怎样能够抢占员工福利费呢?
还有,吃饭是人类生计的第一需求,企业建立员工食堂是为了保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不是福利待遇,员工食堂工作人员不是福利人员,而是服务人员,其费用也不该当在员工福利费中列支,这一规则能够参阅《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法》(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的规则。
员工澡堂、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分的日常开支在员工福利费列支是对的,可是福利人员的工会经费、员工教育经费、劳作保险费、住宅公积金等费用向来是在管理费中核算,由企业一致担负,而不能抢占员工福利费。这样了解也契合《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有关规则的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