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15 01:26浏览量:749

布景剖析:
近两年,跟着本市房价稳步上升,不少市民手中的房子都增值了一二十万元,乃至更多。另一方面,2001
年修订后的《产业切割法》对的承认有较大调整。这两个要素使得“离婚后,房子增值部分怎么切割?”这类胶葛越来越多。对这个问题,不只市民了解纷歧,就连本市各区县法院的判定和法令专家的定见也不尽相同。为此,记者造访了沪上几位房产法令专家,请他们谈谈对这个问题的观念。
典型事例:
2002 年头,刘先生与马小姐喜结良缘。最初为预备成婚,刘先生在2001
年经过按揭借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用作新房。在2001
年末拿到的房产证上,仅有刘先生一个人的姓名。婚后,刘先生与李小姐一起还贷。之后,两人因种种原因,感情破裂,最总算2003
年年末离婚。在离婚过程中,双方为房子的切割发作胶葛。李小姐以为,房子是夫妻一起产业,应当平分,并且要考虑到房子的增值状况。刘先生却以为,房子是他一个人买的,所以李小姐无权要求分房子。
各方观念:中建律师事务所姚远律师:婚前个人所购房子,婚后不属夫妻一起产业。与曾经依据成婚年限承认婚前个人一切房子是否转化为夫妻一起产业不同的是,我国2001
年修订后的《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产业:(一)一方的;(二)一方因身体遭到损伤取得的医疗费、残疾人日子补助费等费用;(三)或赠与合同中承认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产业;(四)一方专用的日子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产业。据此,姚律师说,因为房子是刘先生在婚前购买的,并且房产证上也仅有他一个人的姓名,因而那套房子是刘先生的个人产业,不归于夫妻一起产业。
已然房子不是夫妻一起产业,那么马小姐当然无权要求房子一人一半。但马小姐说到,在和刘先生成婚两年间,她也参加了归还购房借款。现在房子增值,她应当有权享有部分房子增值的收益。对这个问题,有两种互不相让的观念:
刘律师:马小姐的说法有道理,她有权要求共享房子增值部分的收益。刘律师说,已然马小姐和刘先生婚后一起归还购房借款,那么房子有一部分就现已归于夫妻一起产业。假如那套房子本来值50万元,两年间,两人共还了10万元借款,那么房子有五分之一的部分是夫妻一起产业。假如房子经有关部门评价现已增值10万元,那么其间应当有2万元是夫妻一起产业。也就是说,李小姐有权共享1万元的房子增值收益。
张律师:马小姐无权要求共享房子增值部分的收益。张律师说,刘先生的房子归于婚前个人产业,从法令联系上说,这是个物权联系,因而房子增值也归于物权联系。一起,房子增值仅仅或许的收益,在房子转让前并不能得到承认。至于刘先生和马小姐一起归还的购房借款,张律师以为那是债务法令联系,两人离婚后,只应当对一起已归还的借款进行切割。若两年现已还了10万元,那么李小姐只能分得5万元,无权要求共享房子现在潜在增值的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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