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转让的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5-09 20:09浏览量:2073

专利权也是一种财产权。依据专利法第十条规则,“专利请求权和专利权都可以转让”。专利请求权或专利权的转让需实行的手续:
(1)我国个人或单位(包含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向外国转让专利请求权或专利权的,有必要经国家专利处理机关同意;
(2)专利请求权或许专利权的转让人要与受让人一起签署一份书面的、契合专利法及有关法令的“转让合同”;
(3)有必要到专利处理部门请求处理确定、登记手续;
(4)应向国家专利处理机关提交“转让合同”和“著录项目改变申报书”,一起交纳费用。国家专利处理机关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布告后,此项专利请求权或专利权的转让才正式收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