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是怎样解除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01 19:37浏览量:861

1月16日上午,市行政批阅中心民政窗口接待了一位前来咨询 免除收养联系的王先生。王先生宣称他的母亲35年前,因为只生了他一个孩子,出于给他找个兄弟做伴的考虑,收养了一个亲属的男孩。因为其时法制准则不非常健全,故没有收养手续,就直接将户口迁了进来,但现在因为有财产胶葛,想免除收联系,能够免除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则,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曾经,不得免除收养联系,但收养人、送养人两边协议免除的在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还应征得被养人赞同,才干免除收养联系。有下列状况,也可免除收养联系:(一)收养人不实行抚育责任,有优待、遗弃等损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要求免除收养联系的。(二)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联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王先生的母亲和养子最初尽管未办过收养挂号,但收养现实为亲属、朋友、当地大众、基层组织所供认,归于现实收养。
现实收养联系,是受法律认可和维护的。《收养法》规则,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联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只需两边自愿达成了书面的免除收养协议,就能够免除收养联系。假如不能达成协议,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经过诉讼程序免除收养联系。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