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先是由卫生行政部门接到
医疗机构关于严重医疗过错行为的陈述或许医疗
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
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请求后,对需求进行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的,交由担任医疗事故技术判定作业的医学会安排判定。那假如医患中的一方想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判定怎么请求呢?请阅览下面的文章了解!
我国的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委员会在省、自治区分为三级,即省级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委员会、地区级(设区的市级)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委员会、县级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委员会;在直辖市分为二级,即市级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委员会、区县级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委员会
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分为请求判定和托付判定两种。请求判定是指由患者及患者家族或许医疗机构向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委员会提出请求,由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委员会进行判定;托付判定是指由卫生行政机关或许法院托付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委员会,由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委员会进行的判定。这两种判定代表了两种不同的判定程序。有些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凡提请卫生行政机关处理医疗事故或许
医疗纠纷,必须先通过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即先向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委员会请求判定,经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委员会技术判定后,再提请卫生行政机关处理。另有些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凡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的请求,由卫生行政机关受理。即请求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和提请卫生行政机关处理医疗事故两种行为合二为一,一并向卫生行政机关进行判定,然后依据判定结论作出处理决议。
请求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应当按规则交纳判定费,并提交请求书以及规则提交的其他资料和依据。
患者对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委员会作出的判定结论有贰言时,能够在接到判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判定委员会提出从头判定的请求,也能够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述。
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严重医疗过错行为的陈述或许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请求后,对需求进行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的,应当交由担任医疗事故技术判定作业的医学会安排判定;医患两边洽谈处理医疗事故争议,需求进行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的,由两边当事人一起托付担任医疗事故技术判定作业的医学会安排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