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发生工伤期间合同到期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15 19:40浏览量:1831

    相关法规:
劳作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作者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则免除劳作合同:
(一)从事触摸作业病损害作业的劳作者未进行离岗前作业健康检查,或许疑似作业病病人在确诊或许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作业病或许因工挂彩并被承认损失或许部分损失劳作能力的;
(三)患病或许非因工挂彩,在规则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接连作业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五年的;
(六)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第四十五条 劳作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则景象之一的,劳作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景象消失时停止。可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则损失或许部分损失劳作能力劳作者的劳作合同的停止,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则履行。
    劳作法令师回答:
在工伤判定成果没有出来之前,企业不得停止合同,即便合同期满,企业也应续约合同期限,续约到判定成果出来。
假如员工工伤是一到四级,劳作合同就不能停止,要延续到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假如是五到六级,归于大部分损失劳作能力的,员工要求续订劳作合同,企业有必要续订。是七到十级的,假如第一个固定合同期限满了,企业和员工有一方不同意续订合同,能够停止合同;假如第二个固定合同期限满了,员工要求续订合同,企业有必要续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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