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与自动离职的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18 12:44浏览量:313
免除劳作合同适用的原因是两层性质的,既有惩罚性的,又有非惩罚性的。有关免除劳作合同、辞去职务与主动离任的差异的相关内容请阅览下文。。
概述
辞去职务、主动离任(又称私行离任)是指劳作者免除与用人单位劳作联络的行为。在《劳作法》施行之后,也便是劳作者免除与用人单位劳作合同的行为。这便是免除劳作合同与辞去职务、主动离任的联络。它们的差异主要有以下两点:
差异点
免除劳作合同的运用主体可所以用人单位,也可所以劳作者。而辞去职务、主动离任的运用主体仅仅劳作者。
免除劳作合同适用的原因是两层性质的,既有惩罚性的,又有非惩罚性的。而辞去职务不具有惩罚性,主动离任往往是一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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