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的赔偿依据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14 12:11浏览量:2550
医疗危害职责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医治活动中遭到危害,医疗组织及其医务人员有差错的,由医疗组织承当补偿职责。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医治活动中应当向患者阐明病况和医疗办法。需求施行手术、特别查看、特别医治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阐明医疗危险、代替医疗计划等状况,并获得其书面赞同;不宜向患者阐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阐明,并获得其书面赞同。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职责,形成患者危害的,医疗组织应当承当补偿职责。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迫状况,不能获得患者或许其近亲属定见的,经医疗组织负责人或许授权的负责人赞同,能够当即施行相应的医疗办法。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医治活动中未尽到与其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医治职责,形成患者危害的,医疗组织应当承当补偿职责。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危害,因下列景象之一的,推定医疗组织有差错:(一)违背法令、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医治标准的规则;(二)藏匿或许回绝供给与胶葛有关的病历材料;(三)假造、篡改或许毁掉病历材料。第五十九条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点,或许输入不合格的血液形成患者危害的,患者能够向生产者或许血液供给组织恳求补偿,也能够向医疗组织恳求补偿。患者向医疗组织恳求补偿的,医疗组织补偿后,有权向负有职责的生产者或许血液供给组织追偿。第六十条 患者有危害,因下列景象之一的,医疗组织不承当补偿职责:(一)患者或许其近亲属不合作医疗组织进行契合医治标准的医治;(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迫状况下现已尽到合理医治职责;(三)限于其时的医疗水平难以医治。前款第一项景象中,医疗组织及其医务人员也有差错的,应当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第六十一条 医疗组织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依照规则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查验陈述、手术及麻醉记载、病理材料、护理记载、医疗费用等病历材料。患者要求查阅、仿制前款规则的病历材料的,医疗组织应当供给。第六十二条 医疗组织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走漏患者隐私或许未经患者赞同揭露其病历材料,形成患者危害的,应当承当侵权职责。第六十三条 医疗组织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背医治标准施行不必要的查看。第六十四条 医疗组织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令保护。搅扰医疗次序,波折医务人员作业、日子的,应当依法承当法令职责。
以上是侵权职责法有关医疗危害补偿的规则和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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