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修正]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11 10:29浏览量:1900

河北省劳作力商场办理法令[批改]
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文号:
发布日期:1999-05-27
实施日期:2003-11-01
发布时效:有用
效能等级:法规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工作介绍安排
第三章 求职与招用
第四章 法令职责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劳作力资源的合理装备和有序活动,保护劳作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保护劳作力商场次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和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结合本省实践,拟定本法令。
第二条 本法令所称劳作力商场,是指劳作者求职择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工作介绍安排从事工作介绍的活动及其场所的总称。
本法令所称用人单位,是指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个别经济安排以及需求经过劳作力商场与劳作者树立劳作合同联系的国家机关、作业安排和社会团体。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劳作力商场求职择业、招用人员以及从事工作介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有必要恪守本法令。法令、法规还有规则的在外。
第四条 劳作力商场应当依法运转,遵从自在择业、自主用人、平等竞争、揭露公平的准则。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培养和完善劳作力商场归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加强劳作力商场建造,依法实施宏观办理。
劳作力商场公益性公共建造所需经费,以同级财务部分核拨为主,劳作和社会保障等部分多渠道一起筹措。
第六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人民政府的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部分是本行政区域内劳作力商场的主管部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工商行政办理、公安、财务、物价、税务等部分按照各自的职责,合作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部分做好劳作力商场办理作业。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部分应当加强劳作督查作业,依法对劳作者和用人单位的合同缔结及实施、社会保险金交纳及给付、劳作保护及福利待遇等状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查看,查办违法用工、违法中介等危害劳作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撤销不合法的劳作力买卖场所,保护劳作力商场的正常次序。
第二章 工作介绍安排
第八条 工作介绍安排包含: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部分、乡级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树立的公益性公共工作介绍安排;
(二)其他安排和个人树立的公益性或许经营性工作介绍安排。
各级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大力发展公益性工作介绍安排。
第九条 请求树立工作介绍安排有必要具有下列条件:
(一)契合当地劳作力商场发展规划;
(二)有契合规则的称号、规章、业务范围和办理制度;
(三)有与业务规划相适应的固定场所、作业设备和开办经费;
(四)有两名以上持有省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部分颁布的《工作介绍资格证书》的专职作业人员;
(五)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树立公益性工作介绍安排,应当持有关证明文件向地点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部分提出请求,经审查赞同,收取《工作介绍答应证》后,从事工作介绍活动。
树立经营性工作介绍安排,除实施前款规则的手续外,还应当依法到工商、税务行政办理部分请求处理企业、税务挂号手续、方可从事工作介绍活动。
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部分应当自接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契合本法令第九条规则条件的予以赞同;不契合条件的不予赞同,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工作介绍安排更名、迁址或许停办,应当提早三十日向原批阅部分申报,由原批阅部分换发或许回收《工作介绍答应证》。经工商、税务行政办理部分处理有关手续的,应当依法处理改变或许刊出手续。
第十二条 《工作介绍答应证》由省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部分一致印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假造、涂抹、租借、转借、转让。
第十三条 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部分应当做好《工作介绍答应证》的年度查验作业,工作介绍安排应当按规则承受年检。
第十四条 工作介绍安排应当为劳作者和用人单位供给下列服务:
(一)搜集、发布劳作力供需信息和工作培训信息,供给劳作方针和法令咨询;
(二)为求职者进行求职挂号,引荐用人单位;
(三)为用人单位和乡镇家庭进行用工挂号,引荐求职者;
(四)安排、辅导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洽谈;
(五)辅导树立劳作联系的劳作者和用人单位依法缔结劳作合同;
(六)经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部分答应,承办跨地区劳务输出、输入业务;
(七)供给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服务。
第十五条 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部分所属的工作介绍安排,应当发挥劳作力商场中介服务的主渠道效果,除供给前条所规则的服务项目外,还应当供给下列服务:
(一)受劳作者和用人单位的托付,按照国家有关规则,为劳作者保存档案,供给劳作业务署理服务;
(二)为特别困难的作业集体免费供给择业求职服务;
(三)依据国家规则展开台湾、香港、澳门和境外作业服务;
(四)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部分托付的其他作业。
第十六条 工作介绍安排的收费项目和规范按照省财务、物价部分的规则实施。
工作介绍安排应当揭露收费项目和规范,承受监督。
第十七条 工作介绍安排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供给虚伪的劳作力供求信息;
(二)为劳作作业证件不全的求职者和证明文件不全的用人单位进行工作介绍;
(三)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工作;
(四)介绍求职者从事法令、法规制止从事的工作;
(五)采纳诈骗、钳制或许暴力等手法进行工作介绍;
(六)逾越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部分赞同的业务范围进行工作介绍;
(七)私行添加收费项目或许进步收费规范;
(八)法令、法规制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章 求职与招用
第十八条 凡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劳作能力的劳作者,均可持居民身份证及有关劳作作业证件,进入劳作力商场求职择业。
省外劳作者须持户口地点地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部分发放的《外出人员作业挂号卡》进入本省求职择业。
台湾、香港、澳门和境外劳作者进入本省求职择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则处理。
第十九条 求职者应当照实向工作介绍安排和用人单位供给自己的健康、年纪、文化程度及承受工作培训等基本状况和相应的证明资料。挑选国家规则实施作业准入工作的,应当供给相应的工作资格证书。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经过工作介绍安排招用人员,应当按照下列规则交验有用的证明文件:
(一)本省境内的用人单位,应当交验营业执照副本或许建立赞同文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部分审阅的招用简章,法定代表人或许负责人出具的托付署理书;
(二)省外的用人单位,除交验前项规则证明文件外,还应当交验本单位地点地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部分出具的答应跨省招用人员的证明;
乡镇居民家庭经过工作介绍安排用工,应当交验自己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台湾、香港、澳门和境外用人单位在本省招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则处理。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向社会揭露招用人员,应当发布招用简章。招用简章应当照实介绍用人单位的基本状况,写明招用岗位、工种、数量、用人条件、用工期限、劳作报酬和社会保险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的招用简章和招用广告,有必要经地点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部分审阅赞同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则发布。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发布虚伪的招用简章和用人信息;
(二)招用劳作作业证件不全的求职者;
(三)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四)对女人求职者实施性别歧视;
(五)招用求职者从事法令、法规制止从事的工作;
(六)招用未获得工作资格证书的求职者在国家规则实施作业准入工作的作业岗位作业;
(七)收取报名费、定金、保证金、抵押金等费用,扣押各种身份证件;
(八)法令、法规制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 求职者或许用人单位能够经过工作介绍安排求职或许招用人员,也能够挑选法令、法规答应的其他方法求职或许招用人员。
用人单位不管采纳何种方法招用人员,有必要和被招用人员依法缔结劳作合同,并在劳作合同签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用人单位地点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部分处理用工存案及社会保险等手续。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向劳作者供给契合国家规则的劳作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作防护用品,准时付出劳作报酬,供给社会保障、福利待遇等,保护劳作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法令职责
第二十五条 工作介绍安排违背本法令规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部分按照下列规则处分:
(一)未获得或许假造《工作介绍答应证》从事工作介绍活动的,责令中止活动,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涂抹、租借、转借、转让《工作介绍答应证》的,回收证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三)年检不合格持续从事工作介绍活动的,责令期限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撤消《工作介绍答应证》;
(四)供给虚伪劳作力供求信息的,责令改正,交还收取的费用,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五)为劳作作业证件不全的求职者和证明文件不全的用人单位进行工作介绍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按介绍人数处以每人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六)为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介绍工作的,责令改正,并按介绍人数处以每人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七)介绍求职者从事法令、法规制止从事的工作,法令、法规有处分规则的,从其规则;法令、法规未作规则的,按介绍人数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八)采纳诈骗、钳制或许暴力等手法进行工作介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撤消《工作介绍答应证》;
(九)逾越赞同的业务范围进行工作介绍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消《工作介绍答应证》;
(十)私行添加收费项目或许进步收费规范的,由财务、物价部分按有关规则处分。情节严重的,撤消《工作介绍答应证》。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背本法令规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部分按照下列规则处分:
(一)发布虚伪的用人信息或许未经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部分审阅赞同发布招用简章的,责令改正,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未在规则期限内处理用工存案、社会保险等手续的,责令期限补办手续;拒不补办手续的,按其未处理手续人员总数月工资的一倍至二倍处以罚款,直至补办手续停止;
(三)招用劳作作业证件不全的求职者的,责令改正;并按招用人数处以每人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责令改正,并按招用人数处以每人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五)招用求职者从事法令、法规制止从事的工作的,法令、法规有处分规则的,从其规则;法令、法规未作规则的,按介绍人数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六)招用未获得工作资格证书的求职者在国家规则实施作业准入工作的作业岗位作业或许收取报名费、定金、保证金、抵押金等费用的,责令清退、交还,并按招用人数处以每人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求职者违背本法令规则,供给虚伪证件或许证明资料作业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雇;给用人单位或许工作介绍安排形成丢失的,依法承当补偿职责。
第二十八条 工作介绍安排和用人单位违背本法令规则,给当事人形成危害的,还应当依法承当补偿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承当刑事职责。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分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或许向人民法院申述。逾期不请求复议、不申述又不实施处分决议的,由作出处分决议的机关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施。
第三十条 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部分作业人员违背本法令规则,未在三十日内处理批阅手续,未按规则审阅招用简章,未按规则处理用工存案和社会保险手续,未依法对工作介绍安排和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办的,由上级主管部分或许地点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给工作介绍安排、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形成危害的,依法承当补偿职责。
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部分及其作业人员,在办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不构成犯罪的,由上级主管部分或许地点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给工作介绍安排、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形成危害的,依法承当补偿职责。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法令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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