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是什么?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又是什么?它们两者有何相关?又有和差异呢?接着,看下文,
听讼网小编为你具体介绍!
一、什么是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背交通办理法规,因此发作重大事端,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产业遭受重大丢失的行为。
二、什么是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
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成心以放火、决水、爆破、投进风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适当的风险办法,足以损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两者的差异是什么?
1、违法客体不同。
交通肇事罪侵略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侵略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许很多公私产业的安全。
2、客观方面的要求不同。
交通肇事罪要求违背交通运输办理法规,而且发作重大事端,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产业遭受重大丢失的行为。
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从司法实践来看,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的违法首要表现为:(1)以私设电网的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2)以驾车
撞人的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3)以制、输坏血和病毒血的损害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4)以向人群开枪的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等。
3、片面方面的成心不同。
交通肇事罪的片面方面表现为过错,归于过错违法;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在片面方面表现为成心,归于成心违法。
在实践中,交通肇事罪片面方面表现为过错,它包含疏忽大意的过错和过于自信的过错。行为人在违背规章制度上可能是知法犯法,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
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作重大事端,形成严重成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许虽已预见但轻信可以防止,致使形成了严重成果。
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违法的成心,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损害公共安全,会发作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产业安全的严重成果,而且期望或许听任这种成果发作。在实践中,这种案子除少数对损害公共安全的成果持期望情绪,由直接成心构成外,大多数都是行为人持听任情绪,归于直接成心。
4、主体方面。
二罪的主体完全相同。都为一般主体,即有必要是到达法定刑事职责年纪,具有刑事职责能力的自然人。
5、违法成果的要求不同。
交通肇事罪要求有严重损害成果的发作,归于成果犯;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的科罪要求低,只要是行为人所运用的风险办法足以危及到公共安全,即便没有发作严重成果,也可构本钱罪,归于风险犯。在实践中,交通肇事罪要求发作重大事端,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产业遭受重大丢失:(1)逝世一人或许重伤三人以上,负事端悉数或许首要职责的;(2)逝世三人以上,负事端平等职责的;(3)形成公共产业或许别人产业直接丢失,负事端悉数或许首要职责,无能力
补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或许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端悉数或许首要职责。
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并不要求以发作严重损害成果作为违法建立的要件,只要是行为人所运用的风险办法足以危及到公共安全即可构本钱罪。
6、处分不同。
交通肇事罪的最高刑为有期徒刑: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交通运输肇过后逃逸或许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逝世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处分最高刑为死刑: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没有形成严重成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产业遭受重大丢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