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代理机构设立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25 19:36浏览量:2762

(一)有自己的称号、规章、固定工作场所,可以独立承当民事责任;
(二)有3名以上商标署理人;
(三)注册资本不少于五十万元;
(四)商标署理机构称号中应含有“商标署理”、“知识产权署理”或与此类似的标明从事知识产权署理事务的字样;
(五)核定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商标署理或知识产权署理事务;
(六)契合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规则的商标署理安排的总量和要求;
(七)契合商标署理行业管理标准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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