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作合同文本检查
一、内容
企业自行拟定的劳作合同文本,需报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检查。
二、根据
《广东省劳作合同处理规则》(1995年4月7日,粤府〔1995〕2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修正〈广东省劳作合同处理规则〉第二十九条、三十条决议的告诉》(2003年5月13日,粤府〔2003〕40号)。
三、条件
确有需求自行拟定劳作合同文本的中心、部队、省属驻穗企业。
四、需提交资料
(一)企业自拟劳作合同文本一式两份(如有作为劳作合同附件的规章制度、协议约好等,也要附后)。
(二)以企业名义提出的劳作合同检查请求,落款要加盖单位公章。
(三)企业自拟劳作合同文本与规范劳作合同文本差异的具体阐明(包含与规范劳作合同文本比较,添加、削减、修正的条款及其理由)。
(四)企业资历证明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含有自拟劳作合同文本、检查请求及合同文本差异阐明的电子文档。
五、就事程序
(一)企业将需审阅的资料直接报送劳作保证部分。
(二)合同文本检查组织对劳作合同进行挂号、编号和检查。
(三)对获经过的劳作合同,劳作保证部分宣布《劳作合同检查定见书》,并告诉企业收取《劳作合同检查定见书》,劳作保证部分将留一份劳作合同及其电子文档存案存档。
(四)对劳作
合同条款有贰言的,检查组织提出书面定见退回企业修正,企业对劳作合同文本进行修正后从头报送。
六、处理时限
收到劳作合同检查请求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定见书要求企业对劳作合同修正后从头报送的,自企业从头提交之日起从头核算。
七、是否收费(收费根据和规范)
不收费。
八、就事地址及咨询、监督电话
广州市教育路88号,邮政编码:510030
咨询电话:83352352、83192899,监督电话:83192865
厅公共网址:http://www.gd.l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