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怎么约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28 13:24浏览量:2839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能够约好试用期吗?试用期怎样约好呢?信任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可是试用期又是关系到每个劳动者权益的事,是不得不知道的。接下来,就让咱们一起来看看怎么约好试用期。
《》第二十一条规则:能够约好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越六个月。
为避免用人单位使用试用期与转正后薪酬的距离削减企业本钱而乱用试用期,原劳动部劳部发〔1996〕354号《关于实施劳动合同准则若干问题的告诉》第三条规则:依照《劳动法》的规则,劳动合同能够约好不超越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越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越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越六十日。上述规章第四条规则: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第十五条规则:劳动合同两边能够约好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越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内的,可不实施试用期。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单位与原有员工,如工种、专业对口的,可不实施试用期。从头工作的合同制工人,如工种、专业对口的,可不实施试用期。
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者是能够与用人单位约好试用期的,可是必须在法令的规模之内约好,不然约好的试用期条款便是无效的。这一点期望广阔劳动者们能多留意。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