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应掌握哪些知识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16 06:42浏览量:2162
签定水路货品运送合同应把握的常识
依据《合同法》和《水路货品运送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则,签定水路货品运送合同应留意以下几点:
(1)有必要恪守国家法律,契合国家方针和方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打乱经济秩序,损坏国家方案,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牟取非法收入;
(2)有必要遵循平等互利、洽谈一致、等价有偿的准则。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毅力强加给对方;
(3)除近距离驳运、摆渡零散货品,两边当事人应能够即时清结者外,缔结的水路货品运送合同应当选用书面形式。大宗物资运送,可按月签定货品运送合同。对其他按规则有必要提送月度邮寄方案的货品,经邮寄人和承运人洽谈赞同,能够按月签定货品运送合同或以货品运单作为运送合同。零散货品运送和方案外的整批货品运送,以货品运单作为运送合同;
(4)按月签定的货品运送合同应具有下列基本内容:
①货品称号;
②邮寄人和收货人称号;
③起运港和到达港,海江河联运货品应载明换装港;
④货品分量,按体积计费的货品应载明体积;
违约责任;
⑥特别条款。
(5)货品运单应具有下列内容:
①货品称号;
②分量、件数,按体积计费的货品应载明体积;
③包装及运送标志;
④起运港和到达港,海江河联运货品应载明换装港;
⑤邮寄人、收货人称号及具体地址;
⑥运费、港口费和有关的其他费用及其结算方法;
⑦承运日期;
⑧运到期限(规则期限和商定期限);
⑨货品价值;
⑩两边当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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