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要怎么申请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05 07:41浏览量:38

廉租房,是给城市低收入住宅困难家庭的住宅保证。因而,廉租房的请求与核准都是有着必定要求的。
请求廉租住宅保证,应当供给下列资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资料;
(二)家庭住宅情况的证明资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则的其他证明资料。
请求廉租住宅保证,依照下列程序处理:
(一)请求廉租住宅保证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许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请求;
(二)街道办事处或许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30日内,就请求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宅情况是否契合规则条件进行审阅,提出初审定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定见和请求资料同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造(住宅保证)主管部门;
(三)建造(住宅保证)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请求资料之日起15日内,就请求人的家庭住宅情况是否契合规则条件提出审阅定见,并将契合条件的请求人的请求资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请求资料之日起15日内,就请求人的家庭收入是否契合规则条件提出审阅定见,并反应同级建造(住宅保证)主管部门;
(五)经审阅,家庭收入、家庭住宅情况契合规则条件的,由建造(住宅保证)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贰言或许贰言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宅保证目标予以挂号,书面通知请求人,并向社会揭露挂号成果。
经审阅,不契合规则条件的,建造(住宅保证)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请求人,阐明理由。请求人对审阅成果有贰言的,能够向建造(住宅保证)主管部门申述。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